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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小说>华人福尔摩斯:重返"3·19"枪击现场 > 第9部分(第1页)

第9部分(第1页)

当着我的脸骂道:“你们中国人都是蠢猪……”

他骂警察,骂我本人,我都可以忍受。但是听到他骂起我们中国人及我的国家,我再也忍耐不住,双手握成拳头,气愤地指着他说:“住口,否则我就让你尝尝拳头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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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学校生涯(3)

他瞟了我一眼,用挑衅的语调说:“我就要骂你们这些中国人,怎么样?想打我?你敢!”

他上前向我挑战,我在警校学的功夫马上就派上用场,几招就将这位高出我半截的美国大兵制伏。我告诉他:“你可以侮辱我个人,但是如果你侮辱我的民族和国格,我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现在,我虽然入了美国国籍,但是始终没有忘记自己身上流着中国人的血,总是以身为中国人为荣。在许多国际性会议上及与其他族裔人士共事时,我都处处谨慎,替我们中国人的形象着想。每遇到有人歧视中国人或贬低中国人时,我都会义不容辞地反驳,为中国人据理力争。

金门服役

没多久,我就被派往金门服预官役。我被派驻金门的田埔第一线,在第二十九师的一个连内担任政工官。金门的气氛与台北的不一样,刚到金门,我便马上感受到前线备战的紧张气氛。那时“9·3”炮战刚过不久,隔日发炮,气氛相当紧张。每天天还未亮,我就和几百名军中弟兄一起挑石块建工事,晚上,站岗放哨。夜间巡逻时,独自一个人孤单单地在沙滩上行走,夜风习习,天高月明,注视着对岸隐约可见的灰黑色山形轮廓,波涛拍打着脚下的岩石,有时还传来阵阵低沉的炮声,我感慨万千。在这样一个宁静却又紧张的环境中,我悟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在警官学校读书时,我就喜欢写文章,投稿刊出后,还收到一大笔稿费。当时的生活很拮据,我一直想吃上一大串香蕉。第一次收到稿费时,我就到街上买了一大串香蕉,吃得痛快极了。随后,我投稿上瘾了,从散文到评论文章,我都有兴趣。渐渐的,写作从业余爱好变成了副业,我用稿费买了双皮鞋,几套衣服。在金门前线时,我将自己体悟到的人生哲理写散文,继续投稿。

虽然我是连队的政工官,但是我和战友们都打成一片。不过,也常碰到一些令人头痛的琐碎事情。例如,连队过节时杀猪加菜,一头猪只有4条腿,但是连队里有5个排,怎么分才公平?每个人都想要猪肝和猪腰,连长吩咐要将猪肝和猪腰留给干部,我转将这些猪肝猪腰分给没有拿到猪腿的那一排吃,才平息分猪肉的风波。从这些细微的事情,我就意识到要做一个公正的人往往吃力不讨好,但是一定要有公正心,久而久之,士兵或属下才会信服你。

取得了信任,做起事情来就很容易,一旦连队里出现一些状况,处理起来就比较顺利。有一次,有个老班长想不开,手里挥舞着一颗手榴弹,口里嚷着自己有家归不得,年纪又大,后半辈子的生活没有指望,等等,要炸死所有人,与连队同归于尽。连队的长官就叫我前去劝说。这位老哥平时对我的印象很好,对我很信服。我冷静地应付,耐心地分析当时的局势,鼓励他重振生活下去的勇气。听了我的劝说,他终于放下手榴弹,大家也松了一口气。

又有一次,连队的一个战友发现房间里的钱包被偷了,战友相互猜疑。有一名战友向长官说,李昌钰是警官,为何不让他来查案,弄个水落石出。长官觉得不妨试一试。我马上将被害人的房间封锁起来,细心地将存放钱包的地方周围的指纹取下。然后,我请长官要求所有可能到过房间的士兵都按指纹留下纪录。经过仔细的比对,果然发现有一名士兵的指纹相符。“嫌犯”起初还抵赖死不承认,但当我拿出指纹来对照,他不得不供说是他偷的,而且还供出他将偷来的钱包藏在地雷区中。为了证实其说法,我们来到了地雷区,小心翼翼地越过地雷,才找到了这个钱包。自此之后,弟兄们都知道了指纹鉴定的神奇。

1年多的前线从军生涯,就这样在紧凑的节奏中过去了。1年以来,我目睹了不少战友受伤或身亡,我常常在想,人的生死是否命中注定,匆匆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些人为了利,整天做钱的奴隶;有些人为了名,整天奔波不停;有些人为了权势,绞尽脑汁;有些人有了钱,有了名,有了势,但是仍不肯松手。为什么人要这样自私?正是因为许多人自私自利,而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知足,都能适可而止,也许人生会变得更美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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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结一生(1)

当完兵后,我回到原来的台北市警察局外侨刑事组工作,负责处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手续等事务。在这工作岗位上,我结识了后来成为我妻子的宋妙娟。

1961年的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位身材苗条、容颜清丽的女学生前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我一看她的申请表,发现她是在马来西亚出生长大的华侨子女,中文姓名叫宋妙娟,正在台湾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位。与她交谈后,发现她竟说得一口流利的国语,而且只身前来台湾求学,我对她的聪明才智及胆量十分佩服,敬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略谈一会,竟然发现她也十分喜爱打篮球,还是师大女篮队的主力队员。

我曾一度渴望成为篮球队员,得知妙娟是一名篮球女将时,我和她的话题自然多起来,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以前我没有交过异性朋友,刚好高中同学吴东明也从陆军军官学校毕业,有空常和我见面,我便经常找他当电灯泡,请他出主意,帮我追求妙娟。渐渐地我和宋小姐的接触机会就多起来,我从未曾对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深厚的好感,也从未发现自己与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多的共同兴趣。我们一起看球赛,看电影,一起吃饭,度过了许多甜蜜的日子。

有一天深夜,我和几位警员临时漏夜出动,一起去逮捕嫌犯。当我们撞门时,嫌犯正准备逃走,幸好我们及时将他团团围住,他在黑暗中挥着一把利刃。当他的背朝向我时,我猛地冲上去,将他双手和身体紧紧抱住,其他几位警员趁机将他制伏。一位警员用手电筒在现场查看时,发现地上有许多血迹,他高声问道:“有谁受伤了?”我看了看其他警员,发现他们都安然无事,再看看自己时,我惊叫一声:“糟糕!我受伤了。”我发现手掌上的刀伤仍在流血,赶紧将伤口包扎起来。

我尽量不让妙娟知道,但是她仍然发现了我的伤口。她对我说:“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不愿意与一具尸体在一起,你答应我以后都不要再被人刺伤或受伤了,好吗?”她深知我对警察工作的喜爱,她的关怀让我心里很温暖。

从金门返回台北后,我并没有放弃写作投稿的副业。在工作之余,我经常阅读海外的报章杂志,接触到不少新知。当时薪资仍很低,家里的收入十分有限,我抽空就将这些英文文章摘录翻译出来,然后向《警光》杂志投稿,没想到稿件经常获选,每1000字的稿费有15元,在当时来说是相当丰厚的。结果我越写越上瘾,除科技新知外,我还写评论性文章。不过,由于经常接触外国的各种新知,我发现自己的知识仍远远不足,从而产生了到美国留学深造的念头。母亲立刻举双手赞成,并马上写信给在美国留学的三姐,请她帮忙办理申请手续。但要到美国留学,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逐渐爱上的警察工作。

在我决定留学的同时,我与妙娟也论及婚嫁。当妙娟将我们的结婚计划跟父母商量时,她父亲极力反对,因为他对警察根本没有好感,觉得当时警察都是一些不学无术、仗势欺人之辈,万万嫁不得。我妈妈也反对我们结婚,她责怪我当初曾答应过她,要拿到博士学位后才结婚,怎么现在这么年轻就谈恋爱结婚?

她爸爸发现女儿意志坚决,便亲自赶到台北。与她父亲见面时,我坦诚地表达了我和妙娟的感情以及计划,我们一问一答地慢慢谈起来了。他对我的表现似乎满意。在停留台北的两个星期内,他对台湾现代警察有了认识,便同意让我们结婚,唯一条件是必须回到马来西亚再举行一次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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