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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我跟在年轻貌美且胖的女郎后面,边在走廊行走边如此思绪纷纭。她那格调高雅的粉红色西装的领口处缠着一条白色围巾。胖乎乎的一对耳垂上悬着长方形金耳环,随着她的步履如信号灯一般闪闪烁烁。就整体而言,她胖固然胖,但体态轻盈。当然,也许是紧绷绷的内衣卓有成放地使她的体形看起来收敛有致。不过即便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其腰肢的摆动也称得上优雅得体,赏心悦目。于是我开始对她怀有好感。她的胖法似乎很适合我的口味。

不是我辩解,能使我怀有好感的女性并不很多。总的说来还是相反的情况更多一些。因此、一旦偶尔对谁怀有好感,便很想就这好感测试一番。一来想确认这好感是否真实无误,如若真实无误,那么二来就想以自己的方式观察其发生怎样的效应。

这样,我上前与她并肩而行,对自己迟到八九分钟表示道歉。

“想不到进门手续费那么多时间。”我说,“况且电梯又慢得要命。本来是提前10分钟到达这座大厦的。”

她轻快地点了下头,意思像是说知道了。其脖颈漾出一股科隆香水味儿,扰如夏日清晨站在香瓜田边所闻到的芬芳。这芬芳使我涌起莫可名状的奇妙心境,仿佛两类不同的记忆在我不知晓的场所交融互汇那种虽有欠谐调却又撩人情思的感觉。这在我是常有的事。而且大多时候是由特定气味所引起。至于何以如此我则无从解释。

“走廊真够长的。”我以闲聊的口气向她搭话。

她边走边觑了一眼我的脸。我看得出来,她不是二十就是二十一。眉目清秀,前额饱满,肤色媚人。

她看着我的脸,说了声“普鲁斯特”,(译注: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国小说家,代表作有《追忆逝水年华》,擅长描写人的深层心理。)其实她并未准确发出“普鲁斯特”这串音节,只不过我觉得其嘴唇嗫嚅的形状像是“普鲁斯特”。声音依然完全无法捕捉,连吐气声都听不出,活像隔着一堵厚玻璃墙交谈。

普鲁斯特?

“马赛尔?普鲁斯特?”我问。

她以不无诧异的眼神望着我,又重复了一遍“普鲁斯特”。我只好放弃努力,退回原来位置,尾随其后拼命寻找同“普鲁斯特”这一唇部动作相符的词语。“妇人私通”、“北南西东”、“肥猪耳聋”—我试着把这些无聊字眼一个个发出声来,但哪个都不正相吻合。我觉得她确实说的是“普鲁斯特”。问题是到何处去寻求这长长的走廊同马赛尔?普鲁斯特之间的关联呢?我如坠五里云雾。

也许她是作为漫长走廊的暗喻而搬出马赛尔?普鲁斯特来的。果真如此,其构思未免过于唐突,措辞也不够友好。假如把长长的走廊暗喻为普鲁斯特的作品,我倒还可以理解。而反过来则实在莫名其妙。

如同马赛尔?普鲁斯特作品一般长的走廊?

不管怎样,我得跟在她后头在这长廊里行走。走廊的确够长,拐了好几个弯,上下了好几次五六阶短楼梯,足有普通楼宇的五六倍长。说不定我们是在爱莎的迷宫图那样的地方来回兜圈不止。总之无论怎么行走周围景致都一成不变,大理石地板,卵黄色墙壁,颠三倒四的房间编号和带有不锈钢圆形拉手的木门。窗口全然不见。她的高跟鞋始终以同样的节拍富有规则地在走廊里奏出足音。我则以轻便鞋拖着熔化的橡胶沾地般的脚步声紧追不舍。我的鞋音黏糊糊地响得过于夸张,以至我真的担心鞋的胶底已开始熔化。当然,有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穿轻便鞋走大理石地板,搞不清如此鞋音正常还是异常。想必一半正常,另一半异常吧。因为,我觉得这个地方一切都似乎以这个比例运行着。

她陡然止步。我因一直把全副神经集中在轻便鞋的声音方面,不知不觉地嗵一声撞在她脊背上。她的脊背如一方大小适中的雨云一般绵软惬意,脖颈散发出科隆香水味儿。这一撞差点把她往前撞倒,我赶紧双手抓住其双肩把她拉起。

“对不起,”我道歉说,“正在想点事情。”

胖女郎脸上飞起些许红晕,看着我。我虽然不敢断定,但她好像并未生气。“塔兹西尔。”说着,她极其轻微地一笑,随后耸了耸肩,说了声“西拉”。尽管她并未真地口出其言—我已啰嗦过好几次—但口形是这样的。

“塔兹西尔?”我自言自语试着发出声,“西拉?”

“西拉。”她信心十足地重复一遍。

发音有点像土耳其语。但问题在于我从未听到过土耳其语。所以我又想可能不是土耳其语。脑袋渐渐混乱,于是我决定放弃同其对话的努力。我的读唇术还远未达到娴熟的程度。读唇术这玩艺儿是一项非常复杂微妙的作业,不是通过两个月的市民讲习班便可彻底掌握的。

她从上衣袋里掏出一个袖珍计算器,将平面紧紧贴在带有“7288”标牌的木门锁孔。只听咔嗤一声,门锁开了。这机关十分了得。

她打开门,站在门口手推门扇,对我说了声“素穆托?西拉”。

我自然点头入内。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2。世界尽头(金毛兽)

秋天一到,它们全身便披满金色的长毛,这是绝对的金色,其他任何一种色调都无法介入其中。它们的金色作为金色发生于世,存在于世。它们位于所有的天空和所有的大地之间,披一身纯正的金毛。

我最初来到这镇上时—那还是春天—兽们身上有的只是五颜六龟的短毛。有黑色,有褐色,有白色,有的褐中泛红,也有的几种颜色斑斑驳驳地混在一起。如此身披颜色斑驳的毛皮的兽们在嫩绿的大地上风流云散一般悄然往来不息。这是一种安静的动物,安静得近乎冥想,连呼吸都像晨雾一样悄冥安然。它们无声无息地吃着青草,饱了便弯起腿蹲在地上,沉入短暂的睡眠。

而当春天逝去夏日终了,光线开始带有几分透明的初秋的风微微吹皱河面之时,兽们的形象便发生了变化。起初,金色的体毛仿佛偶然冒出嫩芽的错过节气的禾苗斑斑点点地出现在身上,不久便变成无数条触角连成一片短毛,最后遍体金黄,闪闪生辉。这一过程从头到尾只需一周时间。所有的兽都几乎同时开始,同时结柬。只消一周时间,它们便一头不剩地摇身变为金毛兽。旭日东升,世界一派新黄—金秋由此降临大地。它们的额头正中探出一只长角,也只有这只长角全部呈柔和的白色。角非常之细,纤纤欲折。较之角,倒更令人想起由于某种偶然的机会陡然刺破皮肤支出体外后而就势固定下来的一条细骨。除去角的白色和眼睛的蓝色,兽的其他部位统统一色金黄。它们试穿新衣似的上下抖动几次脖子,朝着寥廓的秋空高扬起角尖。继而把脚浸进日益发凉的河流,伸长脖颈吞食树上红色的果实。

每当夜色染蓝街头时,我便爬上西围墙角楼,眺望看门人吹响号角召集兽们的仪式。号角声为一长三短,这是定律。一听号角吹响,我就闭目合眼,将那温情脉脉的音色悄然溶入体内。号角的音响同其他任何一种音响都有所不同。它像一条略微泛青的透明鲜鱼一样静静穿过暮色苍茫的街头,将路面的鹅卵石、民舍的石壁以及与河旁路平行的石头围墙沉浸在其音响之中。音响轻盈地笼罩所有的街头巷尾,犹如漫进大气中肉眼看不见的时间断层。

当号角声弥漫小镇的时候,兽们便朝太古的记忆扬起脖颈—超过一千头之多的兽们以一模一样的姿势一齐朝号角声传来的方向昂首挺颈。勉为其难地咀嚼金雀草的停止咀嚼,蹲在卵石路面用蹄甲囊囊即击地面的停止叩击,仍在最后一袭夕照中午睡未醒的睁眼醒来,分别朝空中伸长脖颈。刹那间一切都静止不动。动的惟有晚风中拂卷的金色兽毛。我不知道此时此刻它们在思考什么凝视什么,兽们无不朝同一方向以同一角度歪着脖子,目不转睛地盯视天空,全身纹丝不动,侧耳谛听号角的鸣声。稍顷,号角最后的余韵融入淡淡的夕晖。它们随即起身,仿佛突然想起什么,开始朝一定的方向起步前行。魔咒转瞬而逝,小镇淹没在兽们无数蹄角击出的声浪中。这蹄声使我联想起从地层深处涌起的无数细小的水泡。水泡漫过路面,爬上家家户户的墙壁,就连钟塔也被它整个包笼起来。但这仅仅是暮色中的幻想,一睁眼水泡即杳然逝去。有的只是兽的蹄音,小镇仍一如往常。兽们的队列如河水流过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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