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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火焰回忆录(第1页)

迈克尔·西姆斯

我永远不会忘记荒野上可怖的那一夜。

我在金斯皮兰过得很开心。当我的故事发生的时候,已经是我在那儿度过的第五个年头了。早先我便已成为知名的赛马,但我的内心仍犹如一匹热爱幻想的小马驹,而在达特穆尔的北部,地势是那样的荒凉而自由。我并不是说罗斯上校允许我在荒野上奔跑,不,我的价值太高,不能那样做。但我可以每天呼吸到荒野上弥漫着的冒险的精神。我喜爱那崎岖的山坡,那高耸的花岗石突岩,以及每次太阳升起之前都会笼罩着这一切的迷雾。

我母亲教导我说,一位绅士绝不会自吹自擂,如今这倒使我陷入窘境了。我希望仅仅简单地陈述一个事实不会使我变成一个牛皮大王。也许您来自于欧陆,因而没有听过“银色火焰”的大名(我的额头是白色的,但除了额头和右前腿上的一些白色斑点之外就再没有别的白色皮毛了)。我的母亲是“蓟花”,父亲则是“平等”。对,就是那匹“平等”,他赢得了1878年在纽马克特举办的剑桥郡大奖赛,以及次年的阿斯科特金杯赛和曼彻斯特金杯赛,此后又在阿斯科特金杯赛中卫冕。即便是再自负的小马,在如此辉煌的遗产面前也不免是要抬头仰望的了,不过我却认为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我生于1885年,在三岁那年,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赢得了两千畿尼大奖赛的冠军。加入阿斯科特赛马会后,我仅以慢跑的速度便赢得了圣詹姆斯大宅大奖赛。就在我讲述的这个时间段,我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最大热门,获胜的赔率达到三比一。

马厩周围属于德文郡的荒野极为荒凉,并且终日刮着大风。在马厩北边大约半英里的地方有一小片别墅区,看起来像是饱受风霜的残疾人居住的地方。我看到过他们在门前的草地上摆着椅子,坐在那里,他们的表情让我记起了黑西蒙在圣莱杰赛上折断了腿的那一刻——似乎是在思索他们什么时候会来抓他。而穿过荒野,在两英里之外是卡普里通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所有,管理人是个狡猾的老头,名叫塞拉斯·布朗。西边两英里处是附近唯一有文明迹象的地方:征服了茂盛的欧洲蕨和荆豆建立起来的塔维斯托克镇。其他方向则四处都是荒野,除了少数的吉卜赛人之外再无其他人居住。这些吉卜赛人身上有着令人愉悦的烟草的辛辣气味,不过他们所饲养的牲畜并不是最高级的那一种。

我们的马夫是斯特雷克先生,他是个小个子男人,腿脚轻快,或许有点太轻快了。在此之前,他有五年时间曾担任上校的骑师一职。但正如一匹马不可能永远都是小马驹一样,他开始发福,不能再像从前那样骑马了,因此转而担任驯马师,至此已有七年。他胸中怀有某种怨恨,而且他始终都在尝试着将这种怨恨在罗斯上校面前掩藏起来。看起来他似乎成功了。可以确定的是,在他看来,上校只是简单地接受结果而不会做任何验证的工作,而且,就像是待在自己的院子里许久没有经历过挑战的狗那样,他从不怀疑自己吠叫的能力。的确,与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衣冠楚楚、神情警觉的斯特雷克相比,老上校的确就像是一条穿着长筒橡胶靴和双排扣大衣的梗犬。

斯特雷克和他的妻子以及一名女仆居住在距离马厩两百码的一所普通住宅里。他手下有三个小马倌,照料着我和我的三位朋友。每天晚上,有两个马倌住在马具房上面的干草棚中,第三个则在马厩里和我们一起睡。相比斯特雷克先生,我倒更喜欢这些小马倌,前者只有在罗斯上校在场时才表现得对我们很好。他是一个严肃而冷淡的人。斯特雷克先生的性格中显然存在着巨大的缺陷,最近一个晚上,我看到他在羊圈里,用一把锋利的、带着点弧度的小刀划开了两只绵羊后腿的皮肤。那牲畜的哀鸣必将使他心碎——倘若他有心的话。

***

我记得那是九月下旬,蕨类和荆豆将低矮的山坡染成金色。在那个命运注定的夜晚九点,马厩的门锁上了。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吃晚饭,而内德·亨特留了下来,一边给我们刷毛、梳洗,一边等候着女仆把他的晚餐送来。内德是个性格温和却又坚定的小伙子,我和他一起待在马厩里总是很有安全感。除了他之外,另一匹经常取胜的赛马贝阿德也在,他是个自负的家伙,但确实有着勇敢的性情;另外两匹马分别叫做普利姆和梅维,他俩是从维德科姆的伊格内修斯少校那里买来的。还有一条老猎狗,名字叫夏普,叫起来像个军士长那么凶猛,本质上却像个男管家。

那之后不久,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沿着从斯特雷克家通往马厩的小路走了过来,手上拿着的那盏提灯在她身后投下晃动的阴影。她是来给内德送饭的,我能闻到今天的菜是咖喱羊肉,他们有的时候会做这道菜当晚餐。她没有带饮料,因为小马倌们不允许喝别的饮料,他们可以饮用马厩中的一个水龙头提供的自来水。

这时内德刚带我做完晚间运动回到马厩。他给我接了一桶水,但我几乎没怎么喝,因为水太凉了,不合我的口味,况且还带有马口铁的臭气,让我鼻孔发痒。我刚好离那扇敞开的小窗很近,可以透过窗子看到伊迪丝正往这边走来,而荒野里刚好有一个跌跌撞撞地走向马厩的男人,他俩就快要碰上面了。就在那个时候,打着盹儿的夏普突然站起来并且开始狂吠。

很明显,伊迪丝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这个陌生人。这时她离马厩已经不到一百英尺了——在这个距离上我尚且无法闻到她身上特有的那种肥皂、汗味和一点薰衣草香味混合的特殊气息——而那个男人接近了她,并叫她站住。在这附近,不管是什么声音都会传得很远。

我们的伊迪丝虽是乡下出身,但也拥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她虽感到惊讶,却还是毫不畏惧地举起了提灯。借着提灯的光,我看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的男人,穿着打扮倒像是上流社会的人物,戴着一顶呢帽,穿灰色花呢的衣服,脚踏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其上沾满了泥巴和黄色的荆棘花,那东西在荒野的每个角落里都生长着,就连长满苔藓的石缝中也不例外。他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引人注目的丝质领带,红黑相间。此人大约三十来岁,手持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就是我听人们说起过的那种槟榔屿律师杖。一个打着那样的条纹领带,又拿着这样的手杖的男人很显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你能告诉我这是哪儿吗?”他向女仆询问道。

伊迪丝怀疑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她确实应当这么做。

“要不是看到你的灯光,”他继续以令人提不起信任之心的“友善”语气说道,“我真想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旁边了。”伊迪丝最终回答道。

“啊,真的!”那男人大声说道,“真好运气!”他可真不是个好演员。他看了看她手中的盘子并且说道:“我知道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独自睡在这里,这就是你送给他的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

伊迪丝脸上露出拒绝的神情,但他还是将手从花呢西装的翻领上面伸进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你就能得到可以买一件最漂亮的上衣的钱。”

伊迪丝可不是个笨姑娘。她一言不发地绕过了那个男人,因为马厩的门已锁了,她便奔向那扇开着的小窗,她往常也总是将晚餐从这个窗子递给值班的小马倌。她的突然出现使得夏普又开始狂吠。内德这时已经坐在了窗下,伊迪丝从窗口将菜盘递给他,随后就开始讲述刚才的遭遇。他们似乎都没有注意到那个男人正从黑暗中走向这扇窗子,杂草在他脚下吱嘎作响,而且他身上还有羊毛和烟斗的气味。当他出现在窗子旁边时,他们两人都吃了一惊。他手里攥着一张钞票。夏普发出低沉的吼声,那个男人谨慎地注视着他。

他很快就以自来熟的语气对内德说道:“晚安。我有话同你说。”我听到他把手杖靠在外墙上面时发出的声音。

内德是一个勇敢的、不屈不挠的小伙子。“你到这里有什么事?”他质问道。

“这件事可以使你口袋里装些东西。”那男人油腔滑调地说,“你们有两骑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火焰’,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火焰’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我不是小看年轻的贝阿德——这家伙自以为他的身子很长,不过他的估算至少是实际情况的一点五倍——但相比那个男人的这句话,这不过是个无关痛痒的牛皮罢了。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内德喊道。看来在马厩里工作对于提升语言的文明程度并无好处。不过正如我母亲所说,不管一匹马的仆人的行为如何,马儿本身一定要保持绅士或是淑女的风度。

“现在我要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家伙的!”鲁莽的内德高叫着。他跳起来冲到马厩的另一边,把夏普放了出来,后者早就站了起来,发出令人畏惧的低沉吼声。伊迪丝这会儿已经往斯特雷克家那边跑去了。

当内德打开前门的锁时,夏普就吼叫着冲了出去:“我都快睡着了!你怎么敢打扰我?像你这种陌生人刚好做我的晚餐!”夏普总是这么夸张,但他粗哑的吠叫声还是相当可信的。

内德锁好门后也跑了出去,消失在黑暗里。很快他又喘息着回来了,并没有把那个陌生人抓回来。后来我听到他对其他的小马倌说他在黑暗中把人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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