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意大利的南部安顿了下来,准备创作剧本,这里有着湛蓝的天空,我被葡萄叶的影子包围着,当时的心情既惊奇又诧异。我心里想,这次的冒险还真是意外之举,凯沃先生并不一定非得选择我,他可以选择任何一个人。当时的我可能并没有被外界的事务所打扰,不过这也是我自以为的。我心中始终对林普尼有着无比的憧憬,认为那是世界上最宁静的地方,于是我来了。
我想:“无论如何,在这个地方我的内心都会得到安宁,也总能有机会获得工作。”人算不如天算,比如这一次我的冒险就有了收获,那就是这本书的创作。其实可以顺便一提,此前我在工作中受到了挫败(虽然有自找的成分),不过现如今坐在林普尼的土地上,置身于如此幽静的环境之中,能够对过去的失败感到释怀,想必也是一种极其难得的快乐。那时候的我真的很年轻,也有点能力,还为此很骄傲,现在想来,那些能力可能都不在做实体生意上。年轻时候的自以为是还是令人厌恶。其实我现在也不老,过去所经历的种种让我把此前的坏毛病都去掉了,至于我的脑子是不是也因此变得灵活了,这还不得而知。
这几年我做的事情或多或少有带有冒险成分,所以来到林普尼干的这事儿自不必说了。凡是赌注都得分个胜负,年轻气盛的我终究败北了,还真是晦气。那时的我欠了一屁股的债,后来我终于能够脱离这些苦海了,可是仍然有一位脾气火爆的债主想对我穷追猛打。他差点没逼死我,感觉真不是滋味,你或许能够理解。事情过去之后我就开始琢磨,假如不继续从事这个艰辛的行当的话,也只能去写剧本了。我是个相当有自信的人,而且觉得一点都不过火,我当时不仅觉得自己能做生意,还觉得自己能写出不错的剧本。其实我心里始终认为,一个人的能力和精力都是有限的,除了正常做一份工以外,想要从多方面获取成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有失偏颇的想法在我的心里执拗地长着,于是我就把想写剧本的打算搁在了下雨天,直到有一天雨水从天空落下,我才真的写了起来。
这个剧本我打算用十天就完成的,然而写着写着却又觉得时间不够用,可能要比预估的时间花的更多。着手写剧本之前,我想找个安静点的地方,于是我来到了林普尼。很幸运地找到了一间小房子,跟房主签了三年的租房合约,之后我又从外面搬了一些家具进去。我一向喜欢自己下厨,总觉得这样做出来的饭菜才更香,所以整个写剧本的时间里我都自己做饭。我给自己简单地准备了一些厨具,两个煎锅,一个用来煎肉肠和咸肉,另一个小一点的用来煎鸡蛋和土豆。此外,我还有一个咖啡壶以及一桶啤酒(十八加仑)。一个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简简单单,但又舒舒服服,而且我的厨艺总能让比顿太太感到惊讶。还有一个人也经常来我这儿做客,那是个做面包的师父,几乎天天都来,顺便卖给我面包。面包师父为人虽然过于实在,但是心眼并不坏,他对任何人都很信任,希望我没欠过他钱。当时的日子虽然清苦,但是比那种日子更难熬的时候我也有过,当然离西巴里斯那样的生活还差得远。
林普尼位于肯特郡的黏土地带,如果你也想获得平静,来这里准没错。这个村里的房屋很少,每户人家的门外都放有一把柞木做的长柄扫帚,很大,为的就是在黏土太多的时候进行清扫。我的房子在海滨断崖的边上,那里很古老,住在里面可以看到罗姆尼沼泽躺在海边地势低洼又平整的地方。每每到了多雨的季节时,这里根本就没人能进得去。据说,邮差在经过这一片地区时还要在脚上捆上木板呢。你由此可以想象一下林普尼,要不是我的脑海里还依稀留存有对它的淡淡记忆,我都不知道自己的脚是否真的踏上过这片土地。这里曾经是英格兰的大港口列玛纳斯港,当然那是在罗马时代,现如今,海水距离这里还有四英里呢。那条历史悠久的瓦特凌街就位于陡峭的小山脚下,直直地向北方通去,现在还能看到一些路面上被铺盖过的痕迹。此外,山底下还留存有一些罗马式的建筑物和大圆石。
站在小山顶上的我,常常遐想着关于过去的事情,那些罗马人的军队、官员、商人和女人,以及那些划船的奴隶。我想象着在这个大港口进进出出的各色人等,当然少不了如我一般的空想家。在遥远的邓杰内斯,中世纪小城教堂的塔顶和树丛被扩展出去的弧形地点缀着,可惜这一切都随着列玛纳斯的消亡而彻底消失了。沧海桑田,昔日的繁华已经不复存在,如今这里已经变成一片沼泽地,而我所站立的脚下,也不过只有一两只羊和几块石头而已。这片沼泽的风光无限好,至少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景观。靠近沼泽的地方有交织着的河道,在太阳的照射下闪着金光。我猜想邓杰内斯可能就在距离这里十五英里的地方,犹如木筏一般漂浮在海面之上。再往西边去一些便临近了黑斯廷斯港那边的小山,在落日的映照下,它们看起来时而清楚时而模糊,时而大时而小,有时候因为天气的变化,你根本就看不到它们。
平日里我创作的时候都坐在一扇可以看到山脊的窗户旁边,这扇窗子也让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凯沃先生。我所有的注意力都被硬生生地投放在了剧本的写作上,对我来说,写起来挺困难的,凯沃先生的出现自然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个又小又奇怪的身影,当时太阳已经下山,在青黄色宁静天空的映衬下,那影子看起来黑黑的。凯沃的体型圆圆的,两条腿却又很细,个子很矮,整个人的行为举止总让人感觉他痉挛了。据我所知,凯沃从来不打板球,可是他却戴着一顶板球帽子,他从来不骑车,可是却穿着骑车用的长筒袜和灯笼裤,身上还挂着一件长长的大衣。据他所说,这样的穿着能够和他与众不同的思想相匹配。凯沃的一身打扮有一种偶然拼凑起来的感觉,他胳膊和手作出来的姿势,他那猛然转动的头,以及嘴巴里发出的类似带电的东西的嗡嗡声……有时候,你还能听到从他的喉咙里传出来的一种未曾听过的清嗓的声音。
当时刚刚下过雨,供行人走路的小道上略显湿滑,这让凯沃走路的姿态更显得像是在抽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站在正对着太阳的地方,掏出来一只手表,似乎在犹豫什么。紧接着,他又抽搐般地做了个手势转过了身子,急忙地原路返回。这时候的他开始了大步的行进,没有了痉挛的手势,他那双大脚走起路来倒是合适,再加上脚上沾满了泥土,就显得更大了。
看到这一情景的时候也正是我住下来的第一天,那个时候我的精力很旺盛,全身心地投入在剧本创作上,所以凯沃的出现让我感到有些厌恶,认为他浪费了我五分钟的时间。看完凯沃先生之后,我就又转回头来写起了剧本。谁曾想,到了第二天我又看到了同样的场景,第三天亦是。这样说吧,但凡是没有下雨,我总能在太阳落山之时看到他,这让我无法全神贯注地创作剧本。
那几日,我都在心里默默咒骂:“这个讨厌的家伙,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表演木偶戏呢!”然而,时间长了以后,我对凯沃的怨恨就转变为了好奇。我根本不明白他这是在干吗。就在我第十四次看到他出现的那个黄昏,我实在是按捺不住了,于是打开了法式的窗帘门,又跨过了前廊,径直朝他站着的地方走了过去。当我走到他旁边的时候,他已经将手表掏了出来。我这才发现他长着一张又红又圆的脸,连眼睛都呈棕红色,之前大概是因为逆光,所以没有看清楚。
“先生,麻烦等一下。”他转过身来的时候我对他说。
只见他瞪大了眼睛,我又说了一遍:“请等一下。”
“等一下的时间已然到了,不过我不介意与您多待一会儿,假如您不觉得麻烦的话,我们还可以一同走一段路,聊聊天。”他回答说。
“当然。”我说。
“我同别人交往总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而且我有着自己的习惯。”他说。
“那么,这个时候,我想您是在锻炼身体吧?”我问。
“没错,我来这里欣赏日落之景。”他回答说。
“不,您不是的。”
“?”
“您都没有看日落。”
“是吗?一次都没有?”
“是啊,我都观察了您十三次了,在这十三个黄昏里,您连一次日落都没有留意过。”
听了这话之后,他就好像是遭遇了什么困难似的,皱起了眉头。
“我喜欢阳光和空气,我沿着这条路向前走,然后穿过那个栅栏门,之后再朝着……”他突然又转过头来说。
“不是,不是这样的,这里根本无路可走,就像今晚……”我说
“对,我刚才看了看时间,因为我在外面的时间已经超过了预想的半小时,所以就没那样绕了,然后就转身准备返回。”
“那倒是的。”
他望着我,似乎想了些什么,又说:“也许您说的没错,可您究竟想跟我谈论什么呢?”
“哦,就是说这件事!”
“啊?”
“是啊,我不明白您每晚来这儿这是干吗,而且还有一种奇怪的声音。”
“声音?”
“对啊,类似这样的。”我随之模仿着他发出的嗡嗡声。
他好像并不喜欢这样,看着我问:“真是这样吗?”
“几乎每一个黄昏您都如此。”
“可我从来都没注意。”他很认真地说,“可能……可能是一种习惯吧?”
“也许,您觉得呢?”
这时候他的手指扯了一下自己的下嘴唇,又看了看脚下的水洼地。
“大概是因为我心里装着太多的事情了,可我并不知道这究竟事怎么回事,假如您也想知道,我无能为力,我甚至连自己做了这些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行为给您填了什么麻烦?我难道真的就没穿过那片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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