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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第1页)

“如果说我变成超级好孩子,不老故意给你找麻烦,不刻薄你是老女人,不挑食乖乖去上盲人学校,再也不对你说谎还跟你一样老像傻子似去助人为乐还帮人垫医药费什么的,你会不会醒过来?”小启静静地低着头,房间里的沉默是那么窒息,就像病床上那个戴着呼吸辅助机的人永远都不会起来。

我站在一旁,多想像以前一样掐掐他的脸说,“撒谎,你这个坏孩子。”如果你能这么乖,你还是小启吗?

“你这个活该没人敢要的老女人,你耍我啊,你自己还说要看我恢复光明看我结婚生子的,你不醒老子就一辈子不结婚,你想让这地球上的女人都为我这个大帅哥哭死吗?如果你不醒过来你就是罪人。”小启受不了地抱怨。

“是是,你最帅,我的小启。”我赤脚走到他身边,怀恋地看着他的侧脸,我们好久没见了。

“喂,安,可不可以再念漫画给我听,就算你念叮当猫我也认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除了宫崎骏外最喜欢的就是哆啦a梦,如果不醒来小心我哪天不耐烦了就跑去广场吼,年纪都一大把了还喜欢这种幼儿园式的漫画,你会被人笑死的,要喜欢也不会喜欢些有深度的,例如我想看的变形金刚或死神之类。”

我笑了笑,是,你喜欢的都是最有深度的。

“安,你到底什么时候醒啊。”小启深深低着头,喉间深处的哽咽无声得如地底的悲痛,有无处渲发的悲伤,“你醒一醒,好不好。”

阳光没有任何热度,爬上这个对它而言只是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小小角落的病房里,我觉得自己如此无能为力,再次伸出手,穿过阳光慢慢摸上那头黑发,“我在呢,小启,安在这。”

雏菊的味道应该不错才对,我努力嗅了嗅,还是什么都嗅不到,阳光应该很温暖很温暖,可是我也感受不到哪怕一丝丝的温度。坐在安静的病房里,打发时间地看缠在手腕上的红线,我现在算是死了还是活着?

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的运作声有一种凌迟的缓迟感,我看向病床,床上的人沉沉地睡着,如果年纪年轻个二三十岁也能叫睡美人,现在只能叫睡婆婆,呵。

“变成鬼魂四处飘吗?先是穿越,然后又变成这样,都可以写成大卖的玄幻悬疑冒险小说了,不过原来我是变成植物人,还以为早就死了。要是植物人可是很麻烦的,还有医疗费也很多,真是拖累。”我叹了一口气,“不过米露大概死了吧,身体那种痛的逆袭太熟悉,在第一次从那个满是尸块的房子里爬出来时也那么痛啊。兰斯应该不会哭才对,那小子没心没肺得很,死前没听到哭声就是我最好的礼物,不知道我能不能上天堂,什么时候天使会飞来接我?”

傻傻看着天花板,我做的坏事很少,没理由下地狱。不过也在想要不要等等,等到梅雅老了跟他一起下地狱,问题是猎人世界跟这里相通吗?不相通的话,我等成化石也看不到梅雅吧。

又有人打开病房门,带了一大把新鲜的雏菊花,鲜灵灵得异常精致。她快步走过来,一边解扣子脱掉外套一边将一个黑色的大袋子扔到病床下边。

“安,今天感觉如何,我去帮你处理工作的事情了。对了,医生说你状态不错,睡个十年八年没问题,小启那小子有没有天天跑到你床边哭哭啼啼的?你别管那个小混蛋,当初那个小鬼竟敢在我面前咒你早死,就为这一句我就可以记恨他一辈子,要不是你护着他我多的是法子整死他,年纪小了不起吗?老娘像他这么大都自己做生意了,你就是太宠他。”

她边说边走到窗前用力扯开半合的窗帘布,阳光大大方方入屋,“你最喜欢这种天气,有时候都觉得你喜欢阳光多过喜欢我,让我巴不得天天都是在下雨,可是下雨了你也同样很开心,从认识你的那一天开始,我就就觉得你是超级怪人。”

我笑得温柔看着她,好怀念她的声音跟永远快人一拍的语速,“明洛,能再见到你真好,我的老朋友。”

跟明洛认识,比谁都早,这段友谊也走得比谁都远。

“子苍那个傻子回来了,赖在你家看着小启,看到子苍那胡子拉渣的鬼样子,我气得直接弄一桶冰水倒扣到他头上,不知几年没洗澡脏成乞丐也敢走入你家,普利策委员会给这种猪头颁奖时集体脑残吗?要我说他老婆也真强,这种男人早该一脚踹了。”

明洛将花瓶里的花整捆抓起,拿一个塑料袋粗鲁地塞进去,再把自己带来的花放到花瓶里。

还是永远没变的快节奏,她摧残的速度永远快过重建的速度,明明是货真价实的女人,却性格极爷们。是我们所有人中最风火烈性,也是做事最大胆不顾后果的一个。

“子苍在专注摄像时很帅的,就是现在也是个超级老帅哥,所以子苍的老婆当然舍不得踹开他,明洛,明洛能见到你,我好开心。”

伸出手却什么也碰不到,这个世界已经把我隔离开,所以我们还是在两个世界里。

明洛的脸上早已有了岁月的风霜,曾经的如花韶华只是依稀能在她明亮的眸子里找到,大家能从相遇的青春花季开始携手走到现在,才发现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安,如果你想睡就睡吧,你比那只爬到西藏滚的狗熊还固执,只要你决定的事情你就敢豁出去一辈子去做,你比我们任何人都狠。我对你没辙,知道吗,你喜欢睡到天荒地老就睡吧。”明洛望着病床叹了一口气地说,表情有说不出的无奈。

“我其实很庆幸你现在不会说话,以你这极品个性,如果发现自己变成植物人百分之九十九会要求安乐死,然后还乐颠颠地在捐献器官的协议上签名,我太了你这个笨蛋。说起来萧文跟钱英雄那两个混蛋,死了那么久也不见回来托个梦,如果我说我们几个死后一起走肯定是个大问题,萧文跟你上天堂没问题,我跟钱英雄八成会滚下地狱,而子苍那个傻子别说了,他自己做的好事坏事根本分不清,糊涂事干得最多。”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也是,说起来我们五个人能勾肩搭背走了大半辈子真是奇迹,明明性格都是南辕北辙的极端,可就是看对眼,然后这一辈子也算笑嘻嘻拍着肩膀走过来。

“安,好梦。”明洛双手是那么小心而轻柔地捧起床上那个人看起来很脆弱的手,表情略带哀伤,“我会一直等,等到你愿意醒过来,然后我们再一起喝茶。”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这个早已不再年轻的身影,然后伸出双手像抱着一个梦那样珍惜地拥抱她,“好,我们一起喝茶。”

手上的红线越来越细,也越来越长,我踏着熟悉的路来到家门口,看着门外石道开得很可爱的雏菊花,哪有死掉。

直接穿过木头做成的单边门,我无奈地伸手习惯去挠挠颊,却挠空,当个幽灵还是觉得怪怪的。

家里很静,小启上学去了吧,我来到随意丢着彩色布垫子的客厅里,这里没有椅子,大家都喜欢进门脱鞋然后随便拽过一个垫子盘腿就坐。开放式的厨房前,那一张大长桌子上放满了我淘回来的形状各异的陶瓷餐具。

我停下游荡的脚步,在客厅里贴墙放着一台立式钢琴,子苍有些颓废地坐在钢琴前发愣。

我走到他身边,放在钢琴上的是一个普通的相框,相片是我们几个老家伙年轻时的合照,记得是子苍兴致勃勃提议要照的。然后不久,萧文就走了,而这张照片也成为我们五个人唯一的一张集体照。

“小文走到时候我有一段时间一直在喝酒,兄弟不见了比被女人甩了一万次还要痛苦一万倍。是你拄着拐杖从医院跑出来踹醒我,那时我才知道温柔的安欣暴力起来真可怕,呵,英雄可能是我们这几个人中任性得最让人呕血的一个。他说要环游世界一圈就倾家荡产去环游一圈,他说癌症算个屁,老子就是要爬到西藏,然后躺在布达拉宫脚下藐视一切,结果那只混蛋狗熊直接滚下地狱了。他一定下地狱,一辈子没做过一件让人省心的事,不下地狱对不起我们操碎的心。”

我坐在钢琴旁边,静静地听着,曾经以为回不来,这里熟悉到我想哭。

子苍有些窘迫地摸摸自己满脸来不及修剪的胡子,似乎是觉得自己对一张照片自言自语很不好意思。

他站起身走入厨房拿出一套茶具,然后盘腿坐在地板上开始用紫砂小壶冲泡茶叶,手法纯熟流畅。

我坐到他前面,子苍大胡子后的脸孔已见沧桑,细细微纹开在他眼角。他控制好水温泡好茶后冲掉第一遍浓茶,然后习惯地倒了五个小杯的茶水,在茶气蒸腾间,在这件往昔热闹温暖的客厅里,一切不曾改变过的动作却是说不出的落寞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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