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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部分(第1页)

这句话让在座之人大吃一惊,他怎么会不是汉人,他不是王符地后代么?

“陛下,自臣祖上一代,臣家已不是纯正的汉人了,臣祖无外家(没有外祖父一系,在汉代,母亲娘家不出众连累孩子也被看不起的),他的母亲便是胡人。臣祖其实是外祖,臣的母亲是王门之女,父亲是鲜卑部独孤氏,臣的名字应该是独孤难。”

这一下倒是出乎众人意料之外,我想了想,便笑道:“起来吧,反正朕的这第一次举士,已是搞得乱七八糟,欺君的也不是你一个。朕招了个女扮男妆的探花郎,又招了个鲜卑的进士。你既是鲜卑人,为何反要助朕去对付鲜卑?”

“回禀陛下,臣合族都被步六孤族灭族了。那年臣只有六岁,步六孤举族来攻,杀死我族所有高过马腹的男子,臣母临死将臣绑着老马身上,送臣回归王家。后来臣长到十三岁,独自一人前往步六孤族行刺,结果失手被擒,被绑在长杆之上剥皮。这时在拓跋氏大帅拓跋虞作客步六孤族,用三匹马换下了臣的性命,臣便成了他的奴隶。过了三年的时间,臣才被王氏族人以巨额财产赎出。臣要报仇,要借助我季汉天威。”

王难,王历坷,果然是历尽坎坷。

说到后来,王难已经唾咽,他拉开衣服,全身上下竟满是伤痛,最明显的一处在肚皮上,自咽至腹,那是差点被剥皮的明证。虽然历时已久,但那已长的变了形的长长疤痕还是强烈的冲击着所有人的视线。

邓芝叹了口气,姜维却用手拍了拍王难的后首,以示安慰。

我看着王难,忽然道:“若是朕给你人马兵器,你可能重新在大漠上立足,身后有季汉宽广的纵深,一击不中,便可退回,进退自如。若你投入大漠,那么你便只能以大漠的规则来行事,到时候,朕便无法直接明着帮助你。你确信要去做这件事么?”

王难叩头出血:“陛下,臣确信。只要陛下支持小臣,臣愿为陛下在大漠之中打出一片天下!”

当下又问轲比能的事,他还是不赞成我们干涉鲜卑的内部事务,却希望我们可以与他互市,卖给他兵器。

我冷笑道:“这件事,等我们拿下并州,与他真正接攘了再说吧。”轲比能不是可以信任的人,虽然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敌人,他却不肯让我染手鲜卑事务。但我下了决心,又怎能不插手。

“伯约,今秋之前,你带队北下,找几个经常祸害汉人的部落下手,打出威风来。”

“是!”姜维响亮的答道。

这段日子,我最怕见的一个人,就是少府孟光。

孟光字孝裕,河南洛阳人,汉太尉孟郁之族。灵帝末为讲部吏。献帝迁都长安,遂逃入蜀,刘焉父子待以客礼。博物识古,无书不览,尤锐意三之。我践阼之后,封他为少府,掌管皇室的所有财产。孟光说,我与灵帝,是天下最奇特的两个帝王。灵帝在西园修造万金堂,把大司农所管国库中的金钱及绸锻等都搬到万金堂中,堆得满满的。灵帝还把钱寄存在小黄门、中常侍家中,每家各存数千万。并在他当皇带之前的封地河间购买田地,修建住宅。并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天下财富,都集中到他一个人手里。可是我正好相反,自继位以来,除了花钱,就是散钱,该少府出的钱,少府都出了,不该少府出的钱,少府也出了。建国以来,单是屯田一项,就把大司农府的钱花了个七七八八。所以办军校,钱从少府拿,议北征,钱从少府拿,近来要改建成国渠,又想算让少府筹备,我一提,孟光就红了眼睛:“陛下,您把我这把老骨头砸碎去卖了吧。先帝的国丧,简单的超过了文帝,长安城的诸殿,只留着一个空架子,太后几次想把自己的宫殿简单修饰一下,您都驳了回。六月大雨,未央、长乐二宫就没有不漏雨的房子,简直成了笑话。这百事孝为先,陛下就算以天下为念,也不能让皇家用度太惨了吧。”紧接着孟光就从以孝治天下开始讲起,说得滔滔不绝,吓得我这堂堂帝王,最后借了尿遁逃走。

钱啊钱,没有钱,不算是我皇帝,好多事都办不成。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又做了一件蠢事。我恢复了五株钱。在此之前,季汉采用了刘巴的三条政策解决财政危机:一、铸值百钱的铜扳通行;二、统一全国物价;三、实行公卖制度。这种方法很快便府库充盈,但却是一种伤民的举措,高价的铜板和公卖制度,可以使政府的从人民手中获得战争的必须品(粮食,麻布,金属等),但是百姓遭了殃,国家还能好么?

所以,当七月的一天,我宫前的谤木上有人提出国家的政策扰民之后,我请来孔明和刘巴,向他们请教。他们介绍了眼下季汉这种政策的必要性,并指出曹魏和东吴都在使用着类似的政策,东吴铸了一种“大泉x千”,比季汉的货币政策“狠”多了。

我说,比什么也不能比扰民,朕做一次主,恢复五株钱,朕不想再做涸泽而渔的事。

这一条政策算是我较少的一次独断专行,而且立即显出了恶果,季汉的财政雪上加霜,少了二成左右。我不由得抓抓脑袋,苦笑不已。天底下,也只有我这样的笨人,才会这样不计后果的坚持恢复五株钱吧。可是,我为帝王,怎能怕百姓得利,百姓不得利,我们的国家又怎能得利?

大道理先不说,我得先想办法怎么多赚点钱,可是,钱在哪里呢?

第二十四章 狼与人的战斗

这段时间除了为钱的事发愁,就是姜维的北征了。我对他说,我只能给他三个月的钱粮,过此就要他自己想办法。至于先打谁,由他来决定。

他于是交给我一个资料。

图狼族,位于上郡西北的大漠之上,他们以狼为图腾,信奉狼的哲学。他们认为自己就是狼,除他们自己之外,无论是汉是羌,是羯是氐,都是他们的猎物。他们认为抢劫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说吃草的未必是仁慈,吃肉的未必是残忍。只要他们活着就必须有什么东西去死。当所有的牛羊沐浴在阳光里自由自在地吃喝时,那就意味着他们死了。狼性在他们身上生了根,这种狼性使他们消失了人性。

但是,同样因为他们信奉着狼的哲学,他们也和狼一样的骄诈,贪婪,他们不懂兵法,但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各种兵法运用起来有如天授。所有的人都恨他们,但没有人敢轻视他们。他们甚至击败过皇甫嵩和董卓的兵马,而当他们反击时,他们又会远远的逃到大漠之外。这个族是个有着上万人口的大族,控弦乘马之士达四五千人。

首次攻击就要面对这样的一个部落,能不能一下将其拿下呢?

“伯约,首战一定要进攻这样一个可怕的部落么?五千对五千,你不占任何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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