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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社会实践的检验,才能加以确定。“如果把理论也当做检验真理的标准,那就有两个标准了。这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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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个常识性问题引起的讨论(5)

文章发表之后,有些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人民日报》编辑部收到了20多封反对信。从来信看,这些人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否则,就是贬低马克思主义理论。

在此情况下,《人民日报》理论部的人觉得有必要把标准问题讲清楚,决定发表一篇有分量的文章。他们想到了邢贲思,就把读者来信转给了他,想请他就信中提出的问题写一篇阐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

邢贲思的文章发表在4月8日的《人民日报》上。作者在文章中着重谈了哲学同宗教的关系。他说,哲学和宗教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哲学用概念和逻辑的形式来反映世界的,“一般地说,它不崇拜偶像,而是用理智的力量来征服人。”宗教虽然也是现实世界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但它是一种虚幻的、颠倒的反映。与哲学不同的是,宗教“崇拜偶像”。因此,“宗教不是用理智的力量,而是用迷信、信仰来压服人。”尽管哲学不同于宗教,但是,两者有过合流的情况,如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哲学同宗教合流的另一种情况,就是“某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有时为了把它的一种理论推到极点,也往往向信仰主义乞灵。”作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来反对信仰主义和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的。“它从来不提倡盲目信仰,也不把自己当做某种证明物。”作者在文章的最后提出,我们的任务就是还“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以本来面目,而大书特书哲学是一门科学,有独立的研究对象;要大书特书哲学和宗教、科学和信仰是根本不同的,让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和毛主席的哲学思想真正成为我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31〕

文章虽然没有提到“真理标准”这几个字,但作者明确提出,不要搞信仰主义,不要提倡盲目的崇拜和迷信,实际上是针对“两个凡是”的,只不过没有说得那么直接而已。

此后,《光明日报》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其中的关键人物就是总编辑杨西光。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参加了胡耀邦主持的“什么是检验历史标准”的讨论。所以,当他看到胡福明的文章后立刻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关于这件事的经过,王强华回忆说,4月10日,一张《光明日报》《哲学》专刊大样,按规定送到了总编辑杨西光的案头。他立刻被《哲学》上的头条署名胡福明的文章《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吸引住了。他在详细审阅了该文后,把我叫去,要求把它从专刊上撤下来。杨西光提出的意见有两条:一是像这样重大主题的文章应该放在第一版刊登,在专刊上发表影响小,太可惜了;二是文章要进行重大修改,主题应该是针对当前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混乱思想,作出比较充分的论证。〔32〕

此时,文章已经修改过5次了。按照杨西光的要求,文章还得继续修改。可是,文章的作者还在千里之外的南京,来不及征求意见。就在这时,胡福明正好来北京开会。

4月13日,胡福明来到《光明日报》社。杨西光在他的办公室里召集几个人开会商量文章的修改问题。在座的还有王强华、马沛文。考虑到孙长江也在写同样内容的文章,所以,他也应邀参加了讨论。

“开始时,杨西光说明原委,还说了当时的形势,接着就询问孙、胡二人对写这样主题文章的基本思路和重点。胡福明认为重点应该放在理论上分清是非,而孙长江认为主题应该放在思想路线上分清是非。杨西光当场决定,你们二人可以按照各人的思路写,《光明日报》都给你们发表,谁的文章先写好,定了稿,就先发谁的,两篇都要发。”〔33〕

在杨西光的主持下,对胡福明的文章进行了讨论。杨西光坚持认为,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王强华后来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杨西光敢于明确提出批评“两个凡是”,这是一个大胆的意见,一下子就把文章的要害抓住了,把主题升高了,实在功不可没。后来在我们修改稿子时,就十分注意贯彻这个意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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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个常识性问题引起的讨论(6)

会议结束后,胡福明、孙长江各自在修改自己的文章。胡福明在回忆他的修改经过时特意作了几点说明:第一,把文章由三个部分变成四个部分,增加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的原则”,作为第二部分;第二,强调冲破“禁区”。文章说,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工作中,至今仍存在一些“禁区”。所谓“禁区”,就是不能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实事求是地研究问题,不能用科学的方法分辨是非,只靠“信仰”去解决。这是完全错误的。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面前,没有不可研究的问题,没有任何“禁区”。第三,修改时加了两句话:马克思、恩格斯并不认为凡是自己讲过的话都是真理,也不认为凡是自己的结论都要维护。〔35〕

“五一”前夕,正当胡福明准备回南京的时候,杨西光同他做了一次谈话。此时,杨西光觉得文章已经修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工作将由中央党校的同志去做。他还告诉胡福明,这篇文章要请胡耀邦审定,他在中央党校成立了理论研究室,还办了一个内部刊物,就是《理论动态》。我们这篇文章要交给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同志修改,先在《理论动态》上发表,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理论动态》是逢五逢十出版,他们五日刊出,我们六日见报。他们十日刊出,我们十一日发表。”〔36〕随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转载。“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要批判‘两个凡是’,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37〕

谈话中,杨西光还告诉胡福明,文章准备在第一版发表,但要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这样可以增加文章的分量,“我们聘请你做《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

胡福明爽快地答应了,并且表示,他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批判“两个凡是”。文章发表后,“能起更大作用就好”。

此后,文章由中央党校的几位理论教员继续修改。吴江看到文章后,觉得很有勇气,“只是理论和逻辑性不足”,就让孙长江把两篇文章合到一起,“题目还是用我们原定的”。〔38〕孙长江后来在谈到文章的修改时强调了以下三点:第一,从一开始就有两篇原稿,不是一篇原稿。我们一个,胡福明一个;第二,文章核心在于“唯一”;第三,文章是路线斗争、政治思想斗争的产物,不是纯理论的产物。至于后来见报的那篇文章,就是由孙长江“捏出来的”。〔39〕

对此,胡福明并不否认,他在回忆这篇文章的写作经过时还特意提到了孙长江的修改情况。他说过这样的话:第一,把文章梳理了一下;第二,对文章的观点作了分析发挥;第三,使文章精练了,去掉了一些重复的词句。

不过,胡福明也承认,“文章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修改也不是无可批评的,不但今天看来,有可修改之处,在当时,我对几点修改,也有自己的看法。”但整个说来,孙长江在文章的修改上,“花了很大功夫,提高了文章的质量,作出了贡献。这是不容抹杀的。”尽管如此,文章的主题、基本观点、主要内容和主要材料,“没有变化,没有增加重要论点”。对此,胡福明作了几点说明:(一)“唯一”二字,据我所知,是杨西光加的。文章题目,经过几次变动。我最初定的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后来,我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以后我又把“一切”二字去掉。最后,杨西光加上“唯一”二字,成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二)“科学无禁区”这个论断,来自周扬。(三)我在修改文章的过程中吸收了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孙长江、吴江提出的意见。〔40〕

中央党校的人又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呢?据沈宝祥说,胡福明于4月14日、15日改了一次。由于他急于离京,没有来得及把讨论的观点全部反映出来。马沛文、王强华后来根据杨西光和会议讨论的意见接手修改,“才把上述观点基本体现出来了”〔41〕,这就是4月20日的修改稿。第二天,稿子送给了孙长江,由他继续修改。在随后的两天里,马沛文、王强华、杨西光又讨论了一次,并作了修改,然后再把稿子送给孙长江。经过4月20日、23日、24日连续三天的修改,文章“增加了内容”,即:文章的结构由三大段变为四大段;突出了邓小平关于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的观点;阐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关系;加重了结尾部分的分量。

2。 一个常识性问题引起的讨论(7)

在此期间,杨西光曾两次到中央党校同吴江、孙长江交换过意见。此后,孙长江以胡福明的文章和这次谈话的意见,还有他们自己写的文章为基础进行修改。经过这次修改,文章“质量上有了提高”,而且“对原来的稿子做了不少删削,约一半多段落是重写的,对真理和社会实践作了定义式的简明界说,使逻辑和文字叙述以及定论都更加清楚,更加精确。”此外,文章还举了毛泽东1958年修改《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按语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的论据增加了分量”。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提出要反对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现成条文上,指出共产党人要有责任和胆略,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这就使现实问题的针对性有了加强”。孙长江在修改时还加了小标题,“使主题和表述更加鲜明”。〔42〕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孙长江,在文章发表6年之后给《光明日报》社和总编辑写了一封信,讲了修改这篇文章的一些情况。他说,1978年3月间,吴江根据胡耀邦的意见,在向中央党校副校长马文瑞汇报后,指定我为《理论动态》写一篇文章,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这时候,《光明日报》也想搞这个问题。杨西光得知上述情况后,请人告诉我,他们有篇同类文章,希望帮着搞。4月中旬,杨西光派人接我到报社,讨论那篇稿子。胡福明在场。4月21日,《光明日报》王强华把胡福明根据大家意见修改后的文章小样送给我,同时也送给了吴江,题目是《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吴江看完小样后,认为文章写得有勇气,但理论和逻辑性较差,叫我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见,题目还用我们原来的。我搞出一个稿子,由吴江修改、补充,然后送给胡耀邦审阅。但他认为,文章“基本上重写了”。〔43〕

孙长江在信中还提到了署名的问题。他说,尽管文章基本上重写,但在落款上还是写了“《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本刊作了修改”。吴江考虑到修改后的文章吸收了人家的稿子,也就表示同意了。但是,后来有人提出,文章实际上已经重写了,整个过程胡福明都没有参加,而且其中有些是领导同志的意见,因此,再用外稿作者的名字已经不恰当了。经过再三斟酌,删去了“作者胡福明”这句话,改为“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修改”。

从以上几位当事人的回忆来看,这篇文章在正式发表之前,经过了几个人的修改。所以,胡福明认为,“这篇文章成为集体创造”。虽然《理论动态》在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将胡福明的名字删掉了,但承认文章由《光明日报》供稿,而《光明日报》提供的稿子就是胡福明的文章。因此,从《光明日报》的角度来说,它认为胡福明就是文章的作者。6年之后,《光明日报》举行了一次优秀理论文章评奖活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被评为特别奖,胡福明作为文章的作者参加了颁奖大会。《光明日报》为此致信吴江、孙长江:“本报最近举行了优秀理论文章评奖活动,并于本月十日举行了授奖大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荣获特别奖,奖金一千元,其中七百元奖给作者胡福明同志,三百元奖给参加文章修改的你们二位……”〔44〕

几位当事人在回忆文章写作与发表的经过时都肯定了胡耀邦的作用。胡福明在他写的回忆文章中说:耀邦同志审定了这篇文章,对文章的发表起了“决定性作用”。〔45〕沈宝祥透露,文章给胡耀邦审阅了两次。一次是在4月底或5月初,另一次就是5月6日。这天下午,胡耀邦把《理论动态》组的成员叫到家里开会。临走前,孙长江来找沈宝祥,让他带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清样。同去的还有冯文彬、吴江、孟凡等。去了之后,沈宝祥把文章的清样交给了胡耀邦,想请他先看一下。胡耀邦接过稿子后埋头看起来。大家在一旁静坐。过了一会儿,胡耀邦看完了,就对大家说,我认为可以了。只是有两处需要修改一下。一处是第6页,原稿写的是:“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胡耀邦认为还是不提“新的理论”为好,建议改为“不断作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另一处是文章的结尾,胡耀邦提出增加一句“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此时,沈宝祥就坐在椅子上,迅速记下了胡耀邦的意见。第二天,他将记录整理后送给了孙长江。随即,孙长江又对文章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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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个常识性问题引起的讨论(8)

文章为什么要先拿到《理论动态》上发表,然后由《光明日报》转载?因为,按照常规,发表如此重要的文章必须送审,而一旦送审,肯定通不过。所以,只有在《理论动态》上先发表,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转载。尽管如此,《光明日报》社的人还是考虑了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第一,《光明日报》可能会撤换一批人,但不至于停刊;第二,相关人员可能当不成编辑了,但也不至于坐牢。〔47〕

5月10日,《理论动态》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第二天,《光明日报》在第一版下半部,以通栏标题发表了这篇文章,并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

文章一开始就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早被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解决了的问题。但是这些年来,由于“四人帮”的破坏和他们控制下的舆论工具大量的歪曲宣传,把这个问题搞得混乱不堪。为了深入批判“四人帮”,肃清其流毒和影响,“在这个问题上拨乱反正,十分必要。”文章在引用马克思的一段话后说: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会实践来检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这是因为,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真理是客观真理,是人的思想对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就不能到主观领域内去寻找,不能到理论领域内去寻找,思想、理论自身不能成为检验自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标准,正如在法律上原告是否属实,不能依他自己的起诉为标准一样。”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人的思想和客观世界联系起来的特性,否则就无法检验。人的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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