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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品:林语堂自传

作者:林语堂

内容简介:

我曾应美国一书局邀请写这篇个人传略,因为藉此可得有机会以分析我自己,所以我很喜欢的答应了。从一方面着想,这是为我的多过于为人的;一个人要自知其思想和经验究竟是怎样的,最好不过是拿起纸笔一一写下来。从另一方面着想,自传不过是一篇自己所写的扩大的碑铭而已。中国文人,自陶渊明之《五柳先生传》始,常好自写传略,藉以遣兴。如果这一路的文章涵有乖巧的幽默,和相当的“自知之明”,对于别人确是一种可喜可乐的读品。我以为这样说法,很足以解释现代西洋文坛自传之风气。作自传者不必一定是夜郎自大的自我主义者,也不一定是自尊过甚的,写自传的意义只是作者为对于自己的诚实计而已。

如果他恪守这一原则,当能常令他人觉得有趣,而不至感到作者的生命是比其同人较为重要的了。

作者简介: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正文

弁言

我曾应美国一书局邀请写这篇个人传略,因为藉此可得有机会以分析我自己,所以我很喜欢的答应了。从一方面着想,这是为我的多过于为人的;一个人要自知其思想和经验究竟是怎样的,最好不过是拿起纸笔一一写下来。从另一方面着想,自传不过是一篇自己所写的扩大的碑铭而已。中国文人,自陶渊明之《五柳先生传》始,常好自写传略,藉以遣兴。如果这一路的文章涵有乖巧的幽默,和相当的“自知之明”,对于别人确是一种可喜可乐的读品。我以为这样说法,很足以解释现代西洋文坛自传之风气。作自传者不必一定是夜郎自大的自我主义者,也不一定是自尊过甚的,写自传的意义只是作者为对于自己的诚实计而已。如果他恪守这一原则,当能常令他人觉得有趣,而不至感到作者的生命是比其同人较为重要的了。

第一章 少之时

从外表看来,我的生命是平平无奇,极为寻常,而极无兴趣的。我生下来是一个男儿——这倒是重要的事——那是在一八九五年。自小学卒业后,我即转入中学,中学完了,复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任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其后我结婚,复渡美赴哈佛大学读书一年(一九一九),继而到德国,在殷内和莱比锡两大学研究。回国后只是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授职,为期三年(一九二三~二六)。教鞭执厌了,我到武汉投入国民政府服务,那是受了陈友仁氏的感动。及至做官也做厌了,兼且看透革命的喜剧,我又“毕业”出来,而成为一个著作家,——这是半由个人的嗜好亦半由个人的需要。自兹以后,我便完全托身于著作事业。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较为缺乏兴味的了。在著作生活中,我不致被学校革除,不与警察发生纠纷,只是有过一度恋爱而已。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是走错的。在童时我的居处逼近自然,有山、有水、有农家生活。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至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捡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着我的脑中。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一与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之势利互相比较,至足令我鄙视之。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那些青山,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至少曾令我远离政治,这已经是其功不小了。当我去年夏天住在庐山之巅时,辄从幻想中看见山下两只小动物,大如蚂蚁和臭虫,互相仇恨,互相倾陷,各出奇谋毒计以争“为国服务”的机会,心中乐不可支。如果我会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爱那些青山的缘故了。如果我能够向着社会上一般士绅阶级之孤立无助、依赖成性、和不诚不实而微笑,也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能够窃笑踞居高位之愚妄和学院讨论之笨拙,都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自觉我自己能与我的祖先同信农村生活之美满和简朴,又如果我读中国诗歌而得有本能的感应,又如果我憎恶各种形式的骗子,而相信简朴的生活与高尚的思想,总是因为那些青山的缘故。

一个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情,而我有的是很多很多。我本是一个很顽皮的童子;也许正因这缘故,我父母十分疼爱我。我深识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兄弟的爱、和姐妹的爱。生平有一小事,其印象常镂刻在我的记忆中者,就是我已故的次姐之出阁。她比我长五岁,故当我十三岁正在中学念书时,她年约十八岁,美艳如桃,快乐似雀。她和我常好联合串编故事,——其实是合作一部小说,——且编且讲给母亲听。这本小说是叙述外国一对爱人的故事,被敌人谋害而为法国巴黎的侦探所追捕。——这是她从读林纾所译的小仲马氏的名著而得的资料。那时她快要嫁给一个乡绅,那是大违她的私愿的,因为她甚想入大学读书,而吾父以儿子过多,故其大愿莫偿也。姐夫之家是在西溪岸边一个村庄内,刚在我赴厦门上学之中途。我每由本村到厦门上学,必须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如今有汽船行驶,只需三小时。但是我从不悔恨那多天的路程,因为那一年或半年一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至今日仍是我精神上最丰富的所有物。那时我们全家到新郎的村庄,由此我直往学校。我们是贫寒之家,二姐在出嫁的那一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好好的用功念书,因为你必得要成名。我是一个女儿,不能进大学。你从学校回家时,来这里看我吧。”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去世了。

那是我童年时所流的眼泪。那些极乐和深忧的时光,或只是欣赏良辰美景之片刻欢娱,都是永远镂刻在我的记忆中。我以为我的心思是倾于哲学方面的,即自小孩子时已是如此。在十岁以前,为上帝和永生的问题,我已斤斤辩论了。当我祈祷之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近头发,即如其远在天上一般,盖以人言上帝无所不在故也。当然的,觉得上帝就在顶上令我发生一种不可说出的情感。在很早的时候我便会试探上帝了,因为那时我囊中无多钱,每星期只得铜元一枚,用以买一个芝麻饼外,还剩下铜钱四文以买四件糖果。可是我生来便是一个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吃好味道的东西最能给我以无上的快乐。——不过那时所谓最好味道的东西,只是在馆中所卖的一碗素面而已,而我渴想得有银一角。我在鼓浪屿海边且行且默祷上帝,祈求赐我以所求,而令我在路上拾得一只角子。祷告之时,我紧闭双目,然后睁开。一而再,再而三,我都失望了。在很幼稚之时,我也自问何故要在吃饭之前祷告上帝。我的结论:我应该感谢上帝不是因其直接颁赐所食,因为我明明白白的知道我目前的一碗饭不是由自天赐,而却是由农夫额上的汗而来的;但是我却会拿人民的太平盛世感谢皇帝圣恩来作比方(那时仍在清朝),于是我的宗教问题也便解决了。按我理性思索的结果:皇帝不曾直接赐给我那碗饭的,可是因为他统治全国,致令天下太平,因而物阜民康,丰衣足食。由此观之,我有饭吃也当感谢上帝了。

童时,我对于荏苒的光阴常起一种流连眷恋的感觉,结果常令我自觉的和故意的一心想念着有些特殊甜美的时光。直迄今日,那些甜美的时光还是活现脑中,依稀如旧的。记得,有一夜,我在西溪船上,方由坂仔(宝鼎)至漳州。两岸看不绝山景、禾田,与乎村落农家。我们的船是泊在岸边竹林之下,船逼近竹树,竹叶飘飘打在船篷上。我躺在船上,盖着一条毯子,竹叶摇曳,只离我头上五六尺。那船家经过一天的劳苦,在那凉夜之中坐在船尾放心休息,口衔烟管,吞吐自如。其时沉沉夜色,远景晦冥,隐若可辨,宛是一幅绝美绝妙的图画。对岸船上高悬纸灯,水上灯光,掩映可见,而喧闹人声亦一一可闻。时则有人吹起箫来,箫声随着水上的微波乘风送至,如怨如诉,悲凉欲绝,但奇怪得很,却令人神宁意恬。我的船家,正在津津有味的讲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此情此景,乐何如之!美何如之!那时,我愿以摄影快镜拍照永留记忆中,我对自己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尚有一个永不能忘的印象,便是在厦门寻源书院(教会办的中学)最后的一夕。是日早晨举行毕业式,其时美国领事安立德(Julean Arnold)到院演说。那是我在该书院最后的一天了。我在卧室窗门上坐着,凭眺运动场。翌晨,学校休业,而我们均须散去各自回家了。我静心沉思,自知那是我在该书院四年生活之完结日;我坐在那里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工夫,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以为将来的记忆。

我父亲是一个牧师,是第二代的基督徒。我不能详叙我的童时生活,但是那时的生活是极为快乐的。那是稍为超出寻常的,因为我们在弟兄中也不准吵嘴。后来,我要尽力脱去那一副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以去其痴形傻气。我们家里有一眼井,屋后有一个菜园,每天早晨八时,父亲必摇铃召集儿女们于此,各人派定古诗诵读,父亲自为教师。不像富家的孩子,我们各人都分配一份家庭工作。我两位姐姐都要造饭和洗衣,弟兄们则要扫地和清除房屋。每日下午,当姐姐们由屋后空地拿进来洗净的衣服分放在各箱子时,我们便出去从井中汲水,倾在一小沟而流到菜园小地中,藉以灌溉菜蔬。否则我们孩子们便走到禾田中或河岸,远望日落奇景,而互讲神鬼故事。那里有一起一伏的山陵四面环绕,故其地名为“东湖”,山陵皆岸也。我常常幻想一个人怎能够走出此四面皆山的深谷中呢。北部的山巅上当中裂开,传说有一仙人曾踏过此山,而其大趾却误插在石上裂痕,因此之故,那北部的山常在我幻想中。

第二章 乡村的基督教

我已说过,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的牧师,但是一个迥非寻常的。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极爱他的教友。他之所以爱众人并不是以此为对上帝应尽之责,他只是真心真情的爱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是由穷家出身的。我在这简略的自传之中也不肯不说出这句话,因为我以为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生长于都市而自号为普罗作家者尝批评我,说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只因在我的文章里面常说及江上清风与山间明月之故,不禁令我发笑;在他们看来,好像清风明月乃是资本家有闲阶级的专利品。可是先祖母原是一个农家妇,膂力甚强,尝以一枝竹竿击败十余男子汉,而将他们驱出村外。我父亲呢,他在童时曾做过卖糖饵的小贩,曾到牢狱中卖米,又曾卖过竹笋。他深晓得肩挑重担的滋味,他常常告诉我们这些故事,尤其是受佣于一个没有慈悲心的雇主之下的经验,好作我们后生小子务须行善的教训。因这缘故,他对于穷人常表同情。甚至在年老之时,他有一次路见不平要同一个抽税的人几乎打起来。因为有一老头儿费了三天工夫到山斩了一担柴,足足跑了廿里路,而到墟场只要卖二百文铜钱,而那抽税者竟要勒索他一百廿文。我母亲也是一个最简朴不过的妇人,她虽然因是牧师的妻子而在村里有很高的地位。可是她绝不晓得摆架子是甚么一回事的。她常常同农人和樵夫们极开心的谈话。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惯。他两口子常常邀请他们到家里喝茶,或吃中饭,我们相处都是根据极为友善的和完全平等的原则。

在内地农村里当牧师,无异是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饶意义。我父亲不仅是讲坛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执中的排难解纷者,民刑讼事中的律师,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务之帮闲的人。他常常不断的为人做媒;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妇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礼拜堂中,就是远在百里外的教堂中。在礼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的施行佛教僧人的作用。据村民陋习,凡有失足掉下野外毛厕里的,必须请一僧人为其换套新衣服,改换一条新的红绳为其打辫子,又由僧人给他一碗汤面吃,如此可以逢凶化吉。有一天,我们教会里有一个小童掉在毛厕里,因为我父亲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打红绳辫子,而我母亲又给他做了一碗汤面。我不相信我父亲所传给那些农民的基督教和他们男男女女一向所信奉的佛教有甚么分别,我不知道他的神学立场究竟是怎样,但是他的一片诚心,确无问题,——只须听听他晚上祷告的声音言辞便可信了。然而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为情势所逼,要宣传独一种的宗教而为农民所能明白的。这位基督教的上帝,犹如随便那一所寺庙中的佛爷,是可以治病、赐福,而尤为重要的乃是可以赐给人家许多男孩的。他常对教友们指出好些基督徒虽受人逼害,但结果是财运亨通而且子媳繁多的。在村民之信教者看来,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简直全无意义的了。又有不少的信徒是来到治外法权的藩篱影子底下而求保护的。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对于我们的仇恨了,然而在那时却不明白。

有一个在我生命中影响绝大决定命运的人物——那就是一个外国教士Young J。 Allen。他自己不知道他的著作对于我全家的人有何影响。我在早年知道他的中国名字叫作林乐知——似与我们同姓本家,直至近年,我才知道他的本名。大概他是居于苏州的一个教士,主编一个基督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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