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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第1页)

有一个声音悄声对他说,反正都一样。离开小路,这声音接着说。回自己家去。去湖对面参加派对,见朋友之前,你还会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你可以做点工作。也许,可以开始下一部《黑暗塔》;你知道故事都已经在你脑子里了。

是啊,是在脑子里了,但他最近在写另一部小说,而且自我感觉很好。回到“黑暗塔”的故事,那就好比深水潜泳。说不定会淹死在里头。但那个瞬间,他站在十字路口,突然领悟到,如果现在早点回家,他会开始写的。他会忍不住要写。他会聆听有时他称为乾神之歌,龟之歌(而有时也会称作“苏珊娜之歌”)的歌曲。他会将正在写的小说弃之不顾,转身离开安全的岛岸,毅然投身于那黑暗无边的深水里,再度巡游。之前他已纵身跃入其中四次,这一次他将不得不游到对岸为止。

游下去,或是淹死。

“不,”他说出了声。声音很大,干吗不呢?这里没有人会听到的。他觉察到——隐隐约约地——有车辆开过来的声音——一辆车还是两辆车?一辆在七号街上,另一辆在沃灵顿路上?——但也就是如此一想。

“不,”他又自言自语了。“我要继续散步,接着要去派对。今天不再写作了。尤其是,不写那个了。”

于是,将十字路口抛在身后,他走上了陡峭的斜坡,视野中只能看到向上的坡路。他渐渐走向逼近而来、轰响的道奇卡车,那也是逼近而来的他自身之死的轰鸣。理性世界的卡想要他死;而纯贞世界的卡却需要他活下来、唱着他的歌儿。因而,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六月午后,在缅因州的西部,不可阻挡的力量猛然冲向这不可更改的对象,自纯贞世界陷落之后,这是第一次,众世界和众存在之物都倾向于矗立在坎-卡无蕊、亦即空无的红色大地最遥远尽头的黑暗塔。甚至于,血王都停消了愤怒的嘶喊。因为这是黑暗塔所执着的意愿。

“坚定需要牺牲,”金说了一句,尽管除了小鸟没有人能听见,而且他并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不曾因此而感到困扰。他总是喃喃自语;就好像他的脑海里也有一个声音洞,洞内充满了机智的——却尽是些不必要的智慧——小丑。

他散着步,手臂在蓝色牛仔裤的两侧轻轻摆动,没有意识到他的心是

(不是)

在进行最后几次的跳动,他的心神也在

(不在)

进行最后一些思考,而他的声音

(不是)

发出了最后一声神谕的宣言。

“乾神之歌。”他说着,并听着自己的言语——甚而还被吸引了。他曾向他自己保证:他将不再用无法诵读的、杜撰而出(倒也不是说是混乱无章)的语言去说黑暗塔的神奇故事——就算他写了,他在纽约的编辑查克·范瑞尔也会大刀阔斧地删节——但那也没用,他脑子里仿佛被这些词句填满了:卡,卡-泰特,坎-托阿(这个词说到底是从他另一本小说《绝望》中引来的),獭辛……就算把托尔金的希瑞斯·安戈尔①『注:希瑞斯·安戈尔是托尔金《魔戒》中的双塔之一。』、H·P·洛夫克拉夫特②『注: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1890—1937),与爱伦·坡、安布鲁斯·布尔斯并称为美国三大恐怖小说家。』的《伟大的盲人提琴手》抛在脑后了?

他笑了,开始哼唱声音洞给他的一首歌。他想,等他最终再次接受龟的言语时,他肯定会在下一本枪侠的书里引用这首歌。“来吧来吧考玛辣,”他一边走一边哼,“年轻人带着枪来啦。爱人接过枪跑开了,年轻人失去了心爱的她。”

那个年轻人说的是埃蒂·迪恩吗?还是杰克·钱伯斯?

“埃蒂,”他大声地说出来,“埃蒂将会失去爱人。”他深深沉浸在小说情节里,因而一开始并没有看到蓝色的道奇卡车的车顶从视野中高高的地平线上露出来,也没有意识到这辆车并没有行驶在公路的正路上,而是开在他散步的软土路边。同样,他也没有听到身后另一辆逼近他的皮卡所发出的轰鸣声。

18

哪怕车里放着那些吵死人的饶舌摇滚,布赖恩还是听到了冰格盖子咔哒咔哒作响,他从后视镜里一看,结果沮丧又愤怒地发现,子弹,两只罗特韦尔犬中较冒失的那只,早就从车后放货品的篷车里跳进了乘客座。子弹的两条后腿撑在脏乎乎的座位上,又短又硬的尾巴乐滋滋地摇来晃去,鼻子早就伸进了布赖恩的冰格里。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有理智的司机都会将车停在路边,再好好教训一通没规矩的小动物。但布赖恩·史密斯坐在方向盘后时历来没有理智可言,并有违章纪录作证。所以,他没有停车靠边,而是向右扭过身子,左手搭在方向盘上,一个劲儿地用右手徒劳地拍打着小狗扁平的脑袋。

“别碰!”他冲着子弹大吼大叫,与此同时,他座下的迷你货车先是歪向了右侧路沿,再是完全开在了人行道上。“你没听见我的话吗,子弹?你是不是笨蛋啊?别去碰它!”事实上,有那么几秒钟,他确实把小狗的脑袋从冰格里提了出来,但这种狗没什么毛,他的手指抓不住,同时子弹虽然没什么天赋,但还是很聪明,知道自己至少还有一次机会去把白纸包里的东西叼出来,那东西散发着迷人的猩红的香味。它又钻到布赖恩的手掌底下,用嘴叼住了那块纸包的汉堡肉。

“松口!”布赖恩吼道,“你给我松口……马上!”

为了赢得这块肉,为了让小狗因站立不稳而吐出他的晚餐,布赖恩狠狠地用双脚踩了刹车。但不幸的是,一只脚却踩在了油门上。货车突然加速猛冲上坡路的顶端。此时,布赖恩又激动又恼火,彻底忘了自己身在何处(七号街)、也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开车)。他现在只关心一件事:从子弹的嘴里夺回属于他的一包肉。

“给我!”他喊着,伸手拽着。子弹的尾巴摇得前所未有地凶猛(对它而言,现在不止意味着一顿大餐,还是一场游戏),并死死往后拖。汉堡肉外面包着的纸被扯破了。现在,这辆车已经完全偏离了车道。车后是一排照耀在美好的午后阳光下的松树:炫目的绿色和金色。布赖恩的脑子里只有肉。他可不想吃一块浸在小狗口水中的汉堡肉,你最好还是相信这一点。

“把它给我!”他大喊大叫时,丝毫没有看到走在车辆前方的男人,也没有看到有辆车正紧紧跟近了这个男人,更没有看到那辆车的车门突然开了、并跳出一个瘦长的牛仔,因而也不可能注意到那人跳下来时,拔出了悬挂在腿侧枪套里的一把大口径手枪,抓住了淡黄色的粗重枪柄;布赖恩·史密斯的世界已经骤然缩小,只有一只坏狗和一包肉。抢夺中,鲜血浸染了肉铺老板专门包上的白纸,血迹就如图腾一般。

19

“他在那儿!”杰克大喊一声,但伊伦·苔瑟宝慕已经不需要他的预告了。斯蒂芬·金穿着牛仔裤、格子布工装衬衫,还戴了顶棒球帽。他刚刚走过了沃灵顿路和七号街的交叉口,即这段坡路下的四分之一处。

她踩下了离合器,改换成二挡,俨然像是个全国汽车比赛协会里的资深司机看到了前方挥动的方格旗,再急急地一把向左,两手用力地扳住方向盘。齐普·麦卡佛伊的老皮卡像跷跷板似的扭向一边,但还不至于翻倒。她看到闪耀的阳光照在金属上的反光,那是从坡顶冲向金的一辆车。她听见坐在另一侧门边的男人大喊一声,“跟在他身后!”

她照做了,尽管现在她已经看到了迎面而来的小卡车偏离了车道,向他们这一边冲来。更别提那至关重要的斯蒂芬·金了,就像三明治里的肉片一样,他现在被夹在两辆车中间。

车门“砰”一声挺开了,名叫罗兰的那人半滚半跳着跃出了皮卡。

就在那之后,事情发生了,迅雷不及掩耳。

第二章 乾神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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