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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辱与尊严老舍创作与精神世界的主旋律(第1页)

一个大作家,一个把写作视为自己的第二生命甚至是第一生命的大作家,一个靠作品来滋补和慰藉自己的灵魂而不是肚子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必定是一道伴随他生命之波缓缓向前的意识之河,是一支永远回响着他精神世界主旋律的人生之歌。

揣着这样的信念,我去读鲁迅,读茅盾,读沈从文,读老舍……我努力去分辨、去摸索这些大师们的主旋律、次主旋律。有时觉得把握住了,但苦于表达上的艰涩;有时表达出来了,但却在心里摇摇头:不对,不对,走调了。

老舍就曾经这样三番五次折磨过我。我认定,老舍的全部作品,自始至终有一根或几根红线贯穿着,但要想一下子把它抽出来,实在有力不从心之感。于是我想,先试着抽它一根看看吧。选了个老掉牙的角度:人。

老舍努力写了一辈子人,他自己也努力做了一辈子人。谈起老舍,不是谈他笔下的人,就是谈他如何待人。从这一虚一实两个国度里,我似乎听出了立体的、真正老舍的声音。

说到老舍的为人,曾有人用“面面俱到,不得罪人”来概括(以群:《我所知道的老舍先生》)。的确,老舍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太谦虚了。他永远说自己这不好,那不行,永远扬人抑己,从不顶撞别人的批评甚至嘲讽。在你想给他提两条意见之前,他自己早已提了四条,真是“宁肯天下人负我,我心不负天下人”。但是这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文革”一开场就给那些他“从不得罪”的人拉到孔夫子庙前打得皮开肉绽呢?又为什么仅仅挨了无知暴徒们的一顿毒打,就举身赴清池,诀别了那一张张亲朋好友的笑脸呢?

老舍之死在文学史上是一个世界级的叹号和问号。老舍之死让我觉出,老舍并没有那么“好”。我面前晃动出两个老舍:一个,谦恭和顺,恬退隐忍,谈笑风生,仁至义尽;另一个,则默默地斜倚在幕后,用一双饱含泪水的眼,注视着台前的那个自己。他有时想操纵和约束一下前者,但又仿佛觉得手里这只放出去多年的风筝,早已断了线。这一个,才是真正的老舍。以前我们所谈论和研究的,大多只是台前的那一个。他幽默、他耍贫嘴,他有时笑得让你喷饭,有时又笑得让你掉泪。但他既不是东方朔,也不是侯宝林,他为什么要这样?他到底里谁?我们不知道。

根据目下时髦的哲学观点,本质都是不可把握的,能够捕捉的都是现象。那么我们也就不必费力去工笔描绘所谓真正的老舍形象。我们只需看一看真理的影子就足够了。这影子,就是作品。

老舍的第一部作品《老张的哲学》,本来是“感觉寂寞”、“写着玩玩”的,从开篇第一句就能看出是“立志要幽默”,不笑破你肚皮不算本事的。可扒去幽默这层皮,你才知道,老舍一出手就写了个悲剧。故事的核心是老张的“钱本位”战胜了“人本位”,坏人拿好人随便耍着玩,故事的结尾并不是坏人遭报应、好人大团圆,而是没人性的升官发财,有人性的祸不单行。在老舍的第一部作品里,人,就是低下的人,是没有尊严的。坏人天生没有尊严,好人的尊严是专门为坏人糟踏取乐而准备的。老舍说这叫“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实际上,笑是假的,是抚慰伤口的麻醉剂,是招揽观众的锣鼓点;而失去尊严的恨是真的,是老舍留给自己、留给观众里可能存在的知音的。

再看老舍最后一部作品《正红旗下》。乍一看,似乎是写人的尊严的。旗人们不论穷富贵贱,一举一动都十分“讲究”,“连笑声的高低,与请安的深浅,都要恰到好处,有板眼,有分寸”,日常生活充满了艺术气息。人人都有面子,有身份。但是在这背后,旗人为了硬撑起这张尊严的脸皮,穷人每天喝豆汁度日,被讨债的小贩们在门前画满了丢人现眼的“鸡爪子”;殷实一些的旗籍宦官,也“寅吃卯粮”,“几十套服饰循环出入当铺”,遭人白眼和耻笑,甚至为了过个有吃有喝的“肥年”,把房契抵押出去。整个八旗社会都到了“残灯破庙”阶段,它的哪一个成员还能谈得上真正的尊严呢?

我们不必一部一部地去硬说老舍的所有作品都是写有关人的尊严的。从这一首一尾两部,可见老舍在他创作生涯的一始一终,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关注着这个问题。下面再浪费一点篇幅,看看一般被人们视为代表作的《胳驼祥子》。

《骆驼祥子》有两个外部特征应该引起我们思考。第一,它不幽默;第二,它是悲剧。而它居然是老舍的代表作。这就说明,没有幽默。老舍依然是老舍;没有悲剧,老舍就失去了老舍。幽默只是他的脸谱,而悲剧才是他的魂魄。那么他的悲剧,悲在哪里呢?先说祥子。祥子的奋斗,究竟为了什么?是为了能过上一份舒适安闲的正儿八经的北京市民的生活吗?那就应该听虎姑娘的话,买几辆车租出去,每天吃车份儿,再也犯不上到烈日和暴雨下去出那身臭汗。可是他不。是为了有朝一日能爬高一点,也可以对一伙子人吆三喝四地作威作福吗?那他就更应该利用虎妞来巴结刘四爷,人和车厂的下一任交椅早晚是他的。可他更没有这样做。祥子三起三落,一心要买辆车,买辆自己的车。但车本身并不是他的理想,车不过是一个象征。祥子嘴笨,否则他一定脱口而出说:“我要的不是辆车,我要的是人的那份尊严!”然而那份尊严,老天是不肯赐与祥子这样的动物的。关于祥子的形象,有人说不够真实,有人说有点类型化。其实老舍是把祥子当作一个“人”来写的。正像阿Q是不是农民无关紧要,祥子是不是车夫也不成问题。他可以是个一心想买车的车夫,也可以是个一心想从良的妓女,一心想当“职业写家”的文人……总之,他是个渴望“是其所是”的存在,他沿着自己选定的方向去铸造自己,他的价值和尊严同时就定型在其中。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老舍为什么把祥子的外号取成“骆驼”,这决不是因为祥子偷过几匹骆驼,而是骆驼的形象,天生就给人一种尊严与屈辱相混合的直感。高大巍蛾,龙骧虎步,昂然不可欺凌,这是尊严的一面;忍饥耐渴,沉默无语,任人宰割,这是屈辱的一面。至于祥子偷骆驼的情节,不过是为了给这个外号找个来由,作家耍个小把戏而已,它与故事的主干没多大关系。因此,老舍所强调的,是一个“胳驼”式的祥子,他要写一个“尊与辱”的祥子。

小说一开始就描写祥子那种高大洒脱的“车夫美”,字里行间洋溢着一股“崇高”和“自尊”的气息。这是祥子作为一个独立的、有自我意识的“人”,初入北京这个吸引人、吞没人的“世界”时的梦幻般的第一乐章。老舍好像在说“人之初,性本尊。”但从此往后,祥子的梦幻被一口口地撕咬成碎片,他得到的不是与日俱增的尊严,而是每况愈下的耻辱。这屈辱的第一个层面是经济上的,也就是几次买车的失败。祥子最终还是只能拉人家的车,在人家的白眼下讨剩饭、捡烟头。温饱问题逼着人向金钱低头,所谓“人穷志不短”的豪言正从反面证明人在穷的时候有面临“灭志”的危险。祥子终于给钱跪下了。当初他慷慨解囊为老车夫祖孙俩买肉包子,后来他连一分钱也不肯借给同行。“钱本位”终于战胜了“人本位”。

屈辱的第二个层面可以说是性爱上的。祥子在这个问题上本是十分严肃的,他立志要娶一个“干净”的乡下姑娘,而且要“凭自己的本事”娶上老婆,“这才正大光明!”在他眼里,虎妞“算是个什么东西!”。但就是这位虎妞,张罗布网,“预备着细细地收拾他”,而且一举成功。他们的第一次结合,简直就是虎妞对祥子的“诱奸”,是黑暗龌龊的现实世界对祥子纯洁美好的心灵世界的“诱奸”。从此后,祥子变成了老婆的一件玩物。不管虎妞对祥子究竟有没有几分真挚的感情,祥子在潜意识里,是根本不爱虎妞的,甚至恨不能掐死这个“凶恶的走兽”。即使在虎妞难产临死的那一夜,祥子也没从心底往外流一滴泪。继虎妞之后,夏太太又玩弄了祥子,而且使他染上了脏病。祥子最后终于堕落到出入“白房子”的行列中。在性爱这个问题上,祥子从来就没有作为一个男子汉的形象出现过,他先是一件被有钱的女人肆意凌辱和玩弄的淫具,后来则是一只猎狗一样发泄本能的动物。祥子这个人在人的又一重大欲求面前跪下了。

屈辱的第三个层面可以叫做人格上的,这是前两个层面的自然延伸。一个买不起车的车夫,一个不是男子汉的男人,他的人格就如受潮的糖塔,转瞬即化,只留下甜蜜的回忆。祥子说“当初咱倒要强过呢。”他体面、自尊、不甘人后,可这些撑不起人格。孙侦探的一支手枪就把个高大粗壮的祥子变成了“一只臭虫”。虎姑娘情愿白嫁给他,而在老丈人刘四眼里,他不过是个“臭拉车的”。原先,他的信念是“穷死,不偷”!曹先生遭了难,他分文不取。末了,他为了六十块钱,出卖了一条人命,同时也出卖了他灵魂中最后那点尊贵的人性。

祥子的悲剧,是一个“人”在尊严与屈辱上下两块磁石之间奋力挣扎,而终于堕人屈辱的悲剧。老舍似乎是告诉你,人天生是该抓住自己的那份尊严的,有了那份尊严,人才像个“人”。但人的外部有个世界,世界的存在却要以人的屈辱为前提,人要在世界中获得正常的生存,就得把尊严抵押出去,这样,人的本性就将一点点泯灭,像出卖了灵魂的浮士德一样,最后变成“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所以,人活着不论是执著于尊严,还是驯服于屈辱,他的命运总是悲苦的。欢乐在生活中只是几个短暂的瞬间,如同祥子刚拉上几天自己新买的车,就被黑洞洞的枪口给吞噬了去一样。

仅从一个祥子身上,就得出这样的结论,未免失之轻率,我们不妨大略浏览一下老舍的人物家族。

“由于幼年境遇的艰苦,情感上受了摧伤,他总拿冷眼把人们分成善恶两堆。”(罗常培:《我与老舍》)老舍写人,不是按阶级、按职业去分门别类的。他的标准主要是道德、情感。他笔下最触目的是一类“坏蛋”形象:老张、欧阳天风、小赵、刘四、冠晓荷、庞太监……老舍是不把他们当成“人”来描写的,他们是一堆恶的符号,是随时随地来糟踏善的蛆虫,尊与辱这一维在他们身上不存在。老舍笔下最不触目的是几个理想人物,如李景纯、马威、李子荣等,由于描写粗疏,形象模糊,虽然写出了他们为个人或民族的尊严而顽强抗争,但总不免让人有敬而远之的感觉。老舍最大量描写的是处于这至善至恶之间的一大批小人物,像赵子曰、老马、牛老者夫妇、张大哥、祥子、祁家、王利发等等,我姑且把他们叫做“可怜人”。

所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焦虑点:如何寻求或者是维护自己的尊严。面对这一问题,老舍设计了三种途径。第一种是忘却,在难得糊涂中无所谓尊与辱,过得舒服就是尊,受了委屈就是辱。牛天赐迷迷糊糊地就长到二十岁,二十年间受尽了屈辱和戏弄,而他仿佛一点没觉得,仿佛生下来就是个小老头儿。《离婚》中的张大哥,活着的意义就是维护各种老规矩,他的自我价值就实现在当媒人与反对离婚一类的“义举”上,你叫他“像毛驴似的戴上‘遮眼’,去转十年二十年的磨,他甘心去转;叫他在大路上痛痛快快地跑几步,他必定要落泪。”这些人已经麻木了,人性在他们心中仿佛吞吃了巨量的安眠片,极难再转醒过来了。老舍显然是否定这一途径的,虽然含着较多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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