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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143(第1页)

毫不手软地杀了她,并制为咒魂。kanshuye但我也曾经有片刻的失魂:为了遇到我吗?那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再遇到她吧。

我在咒魂里做了手脚,这样一但需要解咒时便会容易许多。我还用窖场中的一个孩童(见第二卷之窖祭)烧成护灵瓶,以确保流烟的魂魄凝聚不散,并且有力量重新轮回。

终于到了最后一刻了,我用自己换掉了司聿准备的第十三个咒魂。为了完成我的计划,我需要做三件事:

第一、需要一个将来为我开棺的人,于是我选中了府中的良。良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和我一样从小孤苦无依。我在他身上下了解棺的咒语,并且控制他的魂魄,一千年后方可轮回。

第二、我需要一个极阴之地作为坟墓,于是我在夏城国的边际选择了一处地方做陵墓。陵墓修好后,我便准备了一百个孕妇以及一池童男童女的血,这些都是我醒来时的食物。

第三、我必须在青铜棺中不进水食坚持七七四十九日,积攒足够的暴戾之气方能死去,否则一切都会前功尽弃。

只要我的计划完成,不只可以让流烟转世,还可以利用天狗食月的阴力让夏城国所有的人为流烟陪葬。那些无知又自大的人,他们本该有此一劫。最重要的是,千年之后我便可以再度与流烟相遇了。

棺中的日子确实难挨,凭着对流烟的记忆我才能坚持下去。黑暗里对时间总是无法掌握,所幸我选址时就留意到,外面的村子每天午时都会撞一下钟,每次撞钟时我都用指甲在棺盖上划一道印。数着这些印迹,我便知道自己究竟挨过了多少日。

饥饿、黑暗、寂寞。。。。。。它们就像一根根尖利的刺不停地折磨着我,却又并不致命。毕竟我也不是凡人,连大祭师都说了,我是邪灵降生。何况为了流烟这一点苦又算得了什么?

终于挨到了七七四十九日,在我魂魄躯体的那一刻,我身上的戾气连自己都觉得可怕。摆脱了肉身的我,成为一个真正的邪灵。

我用法术将夏城国的国人全部招唤到了一起,用天雷将他们烧为木炭。当然也包括宋琴书和司聿,还有夏炎。我没想到,司聿居然会算到有此一劫,先让家眷逃离了夏城国。但这也没关系,他们谁都逃不了,且不说十三咒的反噬,只要沾染我的戾气,他们即使轮回了,下辈子也绝不会好过。总之,谁都逃不掉。

。。。。。。

一千年的漫长等待,我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流烟。直到我睁开眼的那一刻,我见到了她。她和一千年以前比,真的变了很多。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并用最火热的眼神期待她的到来。

但是,夏炎和宋琴书都来了,还有良,掌握着开启青铜棺符咒的良。在我的呼唤下,良还是为我打开了青铜棺。用最快的速度吃光了我的食物,我便躲进了流烟,不,应该说是百福的青铜镜中,跟随着他们回到了新的世界。

这个世界早已不是千年前的小国了,这里人口众多,我找起食物也方便了许多。我需要怀孕6至8个月的孕妇,她们会带给我重生的力量。我永远也不会让百福知道,我是如何剖开她们的肚子吸尽脐血,并以食用婴孩的方式积攒力量的,因为我也觉得自己恶心得与野兽无异。也不知作了多少回野兽之后,我的脸上、手上、双臂终于长出了皮肉,我也能见她了。

百福就好像儿时的流烟,那么简单快乐、心无城府。看到她,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要微笑,觉得即使再多等待一千年也是值得的。我学着普通人的样子约她看电影,她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总是想,时间如何能够停止下来该有多好。但我到底不是人,甚至不能陪她好好吃一顿饭。唯一吃过的一次饭,我还回去之后,剖开肚子清理了许久,而且不止疼痛,还相当恶心。

我经常化做黑影跟随着百福,她的一举一动,她的喜怒哀乐,我统统都知道。只是我不曾想到,这一世里,她居然和司聿、宋琴书这两个仇人成了朋友,还有夏炎。命运有时真是让人捉弄不透的东西。无论怀着怎样的不平,我都不会再随便伤害她身边的每一个人了,我不愿看到百福变回满腔仇恨的流烟。

然而,那天我还是忍不住杀了一个向百福表白的男人。一千年的孤寂还是确实让我残忍了许多,从前的我固然不当人命是一回事,却也不会主动伤害谁。后来,我又杀了大骂百福的一男一女,还有。。。。。。多到我数不清了,只怕百福自己都不记得了,但我都替她记着。

楚方一族原本是我专门安排的看守人皮手卷的一族,而那人皮手卷是从夏炎一个侍卫身上剥下来的,他的八字极阴适于做人皮手卷。可能是天生的奴性,它居然认识夏炎转世的凌浩。而楚方那个家伙居然也在得知了真相后,将我视若仇敌,并在百福面前揭穿我参与落下十三咒的事。

我看到百福的忧伤后并没有多做解释,反而借此疏远了她。我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缪离了,我是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厉鬼,迟早要为解开十三咒而牺牲。趁百福与我不算太熟悉的时候离开,省得到时她下不了手,解开我这最后一咒,必须由她自己来动手。

樱桃是我的失误,我可以想像到樱桃死后百福会有多伤心,虽然我自己并不觉得樱桃有什么值得让她伤心。我更没料到猎人会识破我的身份,然后还有易道。我只得先将他俩引入夏城国,再用信件让与千年前轮回有关的人全部到场。那三封信都是出自明环之后,她有些能力真是强得惊人,这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这么快就模仿出了猎人与易道的笔迹。只是对我,她始终处于弱势。

牺牲是必然的,虽然我连心脏都长了出来,但如果不用那把匕首彻底锁住我的魂魄,十三咒就永远也无法解开,大概这就叫命运吧。

(其实,我曾经几次三番地在文章中提示过大家,缪离不是人,而且也有许多读者猜到他是个咒魂了。虽然整个小说中,缪离并不是人,但请不要因为他是鬼就歧视他。因为在我心里,他才是本文的精髓。如果没有他,便不会有这样一个故事。作为一个爱做梦的女人,我自然也期望世间真的存在这样的男人。但就现实而言,缪离并不适合于这个社会。不如还是把他当作一场梦吧。。。)

琴书

第一次看到流烟时,我就知道炎对她的牵挂绝不仅仅是因为她的恩情。她真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与她相比,我甚至抵不过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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