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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第1页)

搞明白这一点,林莫南不再客气,爽快地收下了龙纹竹伞,又和柳成荫闲聊了一会儿,得知柳成荫果然将要离开樊城,前往三河郡出任传送使一职。传送阵费用高昂,等闲修士负担不起,但能用得起传送阵的修士,必然不差灵石,随手一个打赏,恐怕比柳成荫在樊城半年的油水还多。虽然传送使手中没有管理一方的权柄,可绝对是个肥得流油的差事。财侣法地,修炼四大外力,财字居首。

于是又是好一通恭喜,让柳成荫喜笑颜开,连连承诺,只要是林莫南来用传送阵,他在权限之内做主,费用八折。

林莫南顿时啼笑皆非,这个承诺有跟没有一样。他已经不是浩然剑宗的大师兄,这辈子也不会舍得灵石去用传送阵。

送走了欢天喜地的柳成荫,林莫南开始打点行囊,储物袋里装满了灵石,可是游历仙盟,只有灵石不行,取出一部分,到山下的龙尾城内,购了一些灵谷、灵茶、灵泉,还有一些食金丸,想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好事,从来是没有的,不给代步灵兽吃饱了,哪天心情不爽把他从背上甩下来,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最后,他还想买一把剑,本命金剑毁了,可他还是剑修,往日用不上,也没灵石,所以一直是空手,现在嘛,剑不用多好,只要能用就行。

空手而归。

没办法,眼界高,有好处,也有坏处,眼界高了,眼皮子就不会浅,但反过来,眼皮子不浅,普通货色就看不入眼。

用林莫南的话来说,这等货色,有不如无。什么“剑不用多好,能用就行”的想法,就跟放屁一样,放过了就没了。

想了想,他去找郑袖,峨眉家大业大,总收藏着几把好剑吧。

有了代步灵兽,上哪儿去都方便。盘龙仙慷慨大方,送的代步灵兽也不是普通货色,二品灵兽踏云九色鹿,品阶是不高,不过话说回来,品阶高了林莫南也养不起。说它不普通,指的是外形,身形高大,体形健美,身呈九色绚烂如花,四足洁白有如踏云,尤其是头上一对鹿角,威武雄壮,气势轩昂。

两个字,养眼。四个字,非常养眼。

骑在踏云九色鹿的背上,一路穿山越岭,鹿蹄间生出层层洁白云气,笼罩于身,有如仙人骑鹿自天而来,这回头率不用说,只有拉风二字可形容。唯一让林莫南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踏云九色鹿跑起来没有翻山兽稳当。不过小小缺陷不足为道,鹿蹄间生出的洁白云气,天然有洁净保暖之效,既阻风尘,又使周身温润如春,足以弥补那些许颠簸之缺。

郑袖对林莫南的到来相当惊讶,她没有矮参王那么神通广大,追丢了人,一时间也打听不到林莫南的暂住地,只得先返回了峨眉所居的白头峰,白头峰的白头仙,出身峨眉,峨眉弟子来到万仙山,自然要来拜见前辈,加上白头仙也有心要照顾宗门弟子,自然安排他们上山暂住。

不过白头仙属太清宫门下,跟玉清仙君不熟,而且他对玉清仙君深怀忌惮之心,那女人可是个活扒皮,所谓的雁过拔毛绝不是夸张。郑袖要尽心力,可白头仙不愿意去求玉清仙君那女人,怕被那女人抓住机会抽筋扒骨,敲骨吸髓,索性就由郑袖自便,只想着玉清仙君对小辈总不好意思敲诈得太过分吧。为防万一,他还是指点郑袖先去求见月下仙,月下仙肯帮忙,这事就成了大半。

林莫南不知其中的曲折,但他一看郑袖的脸色,就知道她在仙台峰刹羽而归,于是心中欢喜,道:“郑仙子,林某正欲前往仙台峰,却迷了方向,不知可否请仙子指引方向?”

这话太假,玉清宫辖属之地盘龙峰,距离太清宫白头峰何其远也,要是迷路就能从盘龙峰迷到白头峰,练红尘那个路痴也得甘拜下风。

郑袖又不是傻子,傻子也修炼不到她这个地步,峨眉弟子众多,她仅居叶知秋之下,也是天之骄女,只沉吟片刻,就明白了林莫南的意思,懒得兜圈子,索性开门见问道:“你要什么?”

“一把剑。”林莫南突然有些喜欢起这位女修,因为她够直白。

郑袖想也没想,道:“钟秀,天问,越人,横天,你自己挑。”

☆、92·别哭别哭莫南遭童戏

如果是普通的剑;林莫南不会专程来找她;既然来了,自然要的是一柄称心如意剑;。峨眉也不是剑修宗门;但这不代表峨眉没有剑修,峨眉的紫青剑道,是典型的外剑路子;同时也是仙盟最有名的双修剑道之一,所以峨眉的剑道;基本上修的都是外剑;既然修的是外剑;就少不了收藏灵剑。

峨眉的收藏中,有十把灵剑,未必是藏剑中最好的十把,但却是最出名的十把,每一把都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岁月。钟秀,天问,越人,横天,就是这十把灵剑中的四把,排位居第七至第十,至于前六,郑袖还没有资格说送人就送人,换成叶知秋来还差不多。她只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给予选择。

十把灵剑,林莫南都曾经观赏过,思索片刻,笑道:“昔日五眉真人驾临东海畔,恰逢巨浪滔天,真人一剑荡平风浪,自此东海畔千年不曾有覆船之危,想先辈英姿,不知何等风流,林某只惜生得太晚,无缘一会。”

郑袖面无表情,道:“三日内,越人必至。”

五眉真人是峨眉先辈,所执之剑,名曰越人。此剑未开刃,取大巧不工之意,又怀一股慈悲心,再加上五眉真人当年救下东海畔无数生灵之功德蕴养,方使此剑得列十大灵剑之一。

剑本凶器,然而越人从未见血,身蕴功德,是难得的一把功德灵剑,据说,拥有此剑者,能得天道眷顾。不过据说也只是据说,五眉真人之后,峨眉历代拥有越人的弟子也没见谁被天道眷顾过,一把不能见血的凶器,还算凶器吗?所以,这把剑已经数百年不曾有主了。

但林莫南选择此剑,看中的就是就是这个据说,虽不知真假,但空穴不来风,来风必有因,他游历仙盟是为了寻找机缘,重继长生途,天道眷顾之说再怎么虚无缥缈,有总比没有好。

郑袖自然不会知道林莫南的想法,答应得痛快。反正,越人在峨眉,也束了数百年高阁了。与其放在那里藏灰,不如拿来换林莫南的相助。

“那就有劳郑仙子引路了。”林莫南心满意足,也不担心郑袖反悔。公平交易,你情我愿,大家各取所需,反倒更好。

郑袖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见他没有把时间拖到三日后,倒是稍稍有些改观,也不多言,唤出自己的代步灵兽,与林莫南一前一后,往仙台峰而去。

一路上,她少不得要打听,林莫南跟仙台峰的哪位有交情,若是仆修道童之类的,恐怕就帮不上她什么忙了。

林莫南自然不会告诉她,其实他跟仙台峰的任何人都没有交情,不过他既然敢来跟郑袖做交易,自然是有办法让她见到月下仙,不说其他,竹笋、参须和参籽还在他怀里揣着呢,到时候把这三样东西交给郑袖,让她打着“送回仙胎之物”的借口,见到月下仙妥妥的没问题。

不过来到仙台峰下,还没等林莫南将竹笋参须参籽交给郑袖,怀里就突然多了个白胖奶娃娃。

郑袖一脸呆滞地看着他。仙胎周岁礼,她见过仙胎。难道林莫南是跟这位三仙宫少主有交情?这里面的差距……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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