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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越白皙,人也越来越冷清,不肯多开口说一句,惜字如金。

而我喝酒则随意的很,高兴时用纤细的手腕拎起酒就喝,不高兴时候一杯接一杯,当然,我没有醉过。凤朝的酒是米酒,略带一点点甜,比水果酒还淡,已经喝惯了白酒的我,轻易是不会醉的,而我也不肯让自己真的醉。我喜欢清醒,我喜欢掌控可以掌控的东西。

倚云楼是我们常去的地方,那里即使是深夜依然亮如白昼。人声鼎沸,笑语喧哗,觥筹交错,杯盘罗列,丝竹不断,暖香袭人。

二楼有我们固定的位置,我们就是单纯的喝酒,这里酒是凤国有名的“绿窗”。酒色碧绿,入口醇香,滑入喉头时酸中带甜,喝入腹中别有滋味。第一次楼主问我们可需要小郎时,周迪笑笑说等有比我们更漂亮的人再送过来也不迟,害得楼主的脸青白了半天。周迪认为既然来喝酒就是单纯喝酒,男人嘛有亦可无亦可。若是找人解闷,那自然是比自己年轻漂亮才好,否则花钱还做冤大头。周迪总是有自己的理由。不过我和李文也不是好色之人,对她的行为总是笑笑。凤朝名士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人,纵情恣意,发乎自然,所以我们三个人倒也并不特别。

当时李文正兴致来了准备和周迪拼酒的时候,那个小郎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他并不十分爱修饰,干干净净的,青衣青衫,头发也是随意束起,还有几缕垂了下来,拂在脸颊,怀里抱着古筝。他随意站在那里却宛如水晶流转,幽艳动人。那种美是天然的美,比四哥明楚年轻,比四哥稍微青涩了些,但比四哥多了些明媚。

周迪刚想发脾气的时候看到了他的脸,然后取杯喝酒,默不作声。李文笑了起来,推推她道:“这个终于把我们俩比了下去了。”

那小郎径自放好古筝,叮叮弹了起来。筝声缠绵悱恻,勾起我满腔惆怅。弹筝的人浑然忘我,似将满腔幽怨化作筝声宣泄起来。这样的一个人,我们三个都不说话,不肯轻贱了他。

一曲终了,“啪啪”掌声从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的女公子走了进来,原来是吴侍郎的女公子吴欢。她朝我拱了拱手道:“王爷,久违了,上次一睹风采,今日相见更胜往昔。特送一名小郎,以娱耳目。”凤朝人对礼仪并不像我所了解的王朝那样等级森严,这也可能与凤朝人天生浪漫,注重自我有关系。这是一个宁做我的年代。

原来是她送来的小郎,我挑眉看她,此人眉清目秀,最重要的是目光尚算纯净,我等她说明来意。

吴欢看我漠然的样子,跪地道:“欢打听王爷出入这里许久了,所以特来有事相求。”她看我仍然没有表情,眼睛微红道:“欢有一叔,因欢自幼失去父亲,故小时极为相亲,自承喜年间入宫,已有一十五年。凤后与王爷素来亲善,因此想请王爷怜悯,在凤后面前美言,遣回我叔父。”

吴欢这个叔父,我还是有点印象的,在浣衣院执事,面貌极是清雅。皇宫向来是个名利场,你一旦入内,厮杀已是宿命。我上次入宫的时候父后正在折花,鬓角已有白发,伺候他梳发的贴身男官悄悄藏了起来。父后屡次召见我,询问一些我美容方法,极力想多留住些时光。虽然母皇只有一后两个皇贵夫,近年来更是心放在他身上,但是父后仍然心有不安,害怕色衰爱驰。父后那时把花小心放在瓶子里插好(母皇喜欢父后为她亲自打理一切),望着瓶里的鲜花出神道:“澈儿,这花插到瓶子里后就命不长久了,可即使是这样大家仍拼命要往这个瓶子里来。我若想长久要这个瓶子,手也不能不狠。”

我知道父后说的是什么。母皇两个皇贵夫,玉贵夫在与母皇生下大姐后病死,四哥五姐的父亲则天天在佛堂吃斋茹素。我不怪父后,这种事情本就没有道理可讲。玉贵夫死后我父后入宫,在我父后照料三个幼女时,艳贵夫乘虚而入。父后与母皇近乎决裂,直到母皇重新回头为止,但还是在父后心里种下了一根刺。父后的聪明之处就是在于母皇回头后,对四哥五姐没有赶尽杀绝,反而待之如己出。果然母皇愈加发觉父后的好,从此专情。

吴欢这个叔父估计也曾是个心高的主,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获得恩释回家。但看在吴欢孝顺的份上,我还是愿意帮他,毕竟十五年的惩罚已足够。

这个被送做礼物的小郎,名叫李清愁。本来是没落官宦之子,母死家贫被妻主家见弃,刚流落风尘便被吴欢买来送与我。我本极力不想接受,奈何那男子眼睛恍如死灰,只一句道:“若再入风尘,不若速死。”说完便以头撞墙,竟是烈性之人。我只好在其他等人的指责下,勉强带回家。

第二天清早的时候,云岫便带人来向我请辞去安城。月泪和玉烟看我的眼神也有些不屑,我知道带回李清愁伤了他的心。我不想解释,也无从解释。解释只会让他误会,若能这样死心对我和他都好。

他长长的睫毛下曾经灵气四射的眸子在晨光下尽是黯然,失去了光泽。

是日,云岫和乳母张大人一行人都去了安城。

第三章 飞天舞(上)

更新时间2008…8…19 11:08:10  字数:4500

睡到自然醒,我舒舒服服坐了起来,周围静悄悄的。我睡眠相当浅,一旦被吵醒就很难再入睡,所以我严禁任何人在我睡觉的时候打扰我。丫头小厮们都知道我的脾气,若睡不好的话是没好脸色的,有起床气,所以都躲得远远的。下了床,喝了杯水,掀起绣花软帘,走到外间。刚想出去喊人梳头穿衣,我这个人在家务活方面极是笨拙,现在长发垂腰,衣带繁琐,我是怎么也穿不好的,既然我在这方面没有天赋,后来素性不再做。为一个人手指被切得满是伤口,磕磕碰碰做饭菜的日子远去了,再也不会勉强自己讨好任何人。

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这句是最大的谎言。

他爱你的时候自然千好万好,不爱你时,弃之如旧履,与你会不会烧满汉全席完全没关系。

我刚想出声喊人就听见有人在外面说话,听得不太清楚。于是走到门边,靠在门框上,就听见天香说:“我们王爷虽好脂粉,但不喜欢男子在她面前作狐媚子状,我想你既然进来就应该守本份。”疏影则倚着柱子看着天空不说话。疏影这个人可以半天不说话,只有你问时她才会答,很有个性。

“姑娘请放心,清愁知道自己的身份,不敢妄想高攀。”那男子站在廊下低垂着头,恭恭敬敬地说。

我一哂,天香这个丫头给人下马威呢,当我是香饽饽任何人都扑上来抢,可惜抢到后才会发现原来是个烫手山芋。不过我也没出言维护,有些事情未雨绸缪也不算过,我可不想捡了个麻烦回家,闹得家宅不宁。不过说这话好像晚了些,云岫已经走了。那个心高气傲的男人,孤傲如山涧之兰。说实话,我想我并不了解他。他大多数时候并不说话,可他在的时候你会莫名多一份安稳,会想倚靠他,遇到问题时而他也能用最浅显的语言使你顿悟。

就在这时天香抬头看见我,嗤地笑了一下,嘟着小嘴道:“王爷来了也不出声,看我们笑话呢。”甜糯娇嫩,叫人听了舒服,纵使你有脾气也发不出。

我还未开口,李清愁已经来到我跟前跪倒在我面前道:“王爷,清愁不敢妄想,只盼能做个小厮亲手侍候王爷,答谢王爷脱离风尘之苦。若王爷能开恩,感激不尽。”

我看着地上跪立的人有些发呆,噼里啪啦一大堆话已经为自己作了安排。直直挺着腰的男子,说话不卑不亢,虽然跪着却让你心生敬意,这是个有傲骨的人。对于这样的人,你不能同情他,而应该让他真正做事,他才会觉得真的在回报你。思及此我点点头说:“你起来说话,就依你的意思吧。”这时清风吹来,我的发丝飞舞不已。他看着我微笑道:“那么就让我先为王爷梳妆吧。”

我不置可否转身回房,清愁立即跟在我身后。天香和疏影互相看了一下,也跟在后面而来。

李清愁的手很是灵巧,很快就帮我把头发束起,细细地给我戴上金冠,冠身嵌着一圈南海珍珠,粒粒龙眼大小,然后把双鬓的散发和着米粒般大小的珍珠编成辫子垂在胸前,后面的发丝用蔷薇花露梳顺。

他的手指洁白修长,力度不轻不重,俯首之间传来淡淡的恍如熏衣草的香气。这种香气让我放松,我微笑了一下,闭上眼睛任他张罗。他用手抬起我的下巴细细端详了下,取过眉笔将双眉稍微挑高,令其斜飞入鬓,再用蔷薇色点唇。我睁开眼看了一下铜镜,只见里面的人宜嗔宜喜,风华绝代。天香原本不屑的眼神变为崇拜,探着身子上前看他为我梳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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