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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按王濛求东阳,非如当时一般官员以聚敛不足或家贫而求补郡县,实有为治之意,见同书《政事第三》“山遐去东阳”条:山遐去东阳,王长史就简文索东阳,云:“承藉猛政,故可以和静致治。”

山遐为政刚猛,摧抑豪强,当时以为“政虽不伦,公强官长也”。王濛言山遐政猛,己若往东阳,以宽厚为政,可致大治。王濛之请,会稽王许之亦可,不许亦可,孰知初既不许,待其将亡又用之以释憾,徒存虚名,无补实际,反觉可笑。又刘惔前一年曾劝会稽王自镇荆州而不获许,当时荆州庾翼初丧,若以宽厚无为的会稽王自身出镇,而用刘惔为军司辅之,虽然仍难免与中枢龃龉,亦难以北伐成功,却可避免桓温觊觎晋鼎之举,并可因此免去上下游争相北伐捞取政治资本带来的实力损耗,成汉衰弱腐朽,亦未必非桓温不能平定。与桓温镇荆州后连年北伐中原借以威慑中枢的做法相比,于东晋王朝孰为更加有利还难说得很。会稽王轻易放弃了这一机会,而以野心**的桓温西上,其才力又不足制约西陕,最终造成“政由桓氏,祭则寡人”的局面。可见会稽王对刘惔的意见亦不重视。以此三条对读,可知会稽王不过以王刘为清谈宾友而已,在政治上实际并不采纳二人意见。而会稽王在中枢所倚任的名士殷浩,如上文所言又为政严急,不允众心。殷浩欲杀蔡谟,其素倚以为助的徐兖二州刺史荀羡声言:“蔡公今日事危,明日必有桓文之举!”言下已有决裂之意,他人可知。仅以此数条而论,谢安以会稽王为“惠帝之流,清谈差胜”,就可说实是的评;而刘惔在会稽王主导的中央*中无所作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三、有盛誉无事迹的刘恢

与刘惔约略同时的沛国刘氏人物,还有一个刘恢。刘恢事迹不见于《晋书》,而仅存于《世说新语》的两章短文之中。其一,《世说新语·赏誉第八》“庾稚恭与桓温书”条云:

庾稚恭(翼)与桓温书,称:“刘道生日夕在事,大小殊快,义怀通乐,既佳,且足作友,正实良器,推此与君同济艰不(按同“否”)者也。”

同条注云:宋明帝《文章志》云:“刘恢字道生,沛国人。识局明济,有文武才。王濛每称其思理淹通,蕃屏之高选。为车骑司马,年三十六卒,赠前将军。”

另条见同书《排调第二十五》“袁羊尝诣刘恢”条:

袁羊(按,袁乔小字羊)尝诣刘恢,恢在内眠未起。袁因作诗调之曰:“角枕粲文茵,锦衾烂长筵。”刘尚晋明帝女,主见诗不平,曰:“袁羊,古之遗狂!”

同条注云:《晋阳秋》曰:恢尚庐陵长公主,名南弟。

按自上引两条《世说》及其注中,读者可以看出以下几点信息:

一、刘恢受庾翼赏识,从庾翼对他工作态度和才能的评价看,可能担任了庾翼的僚属。

二、王濛对刘恢评价很高,认为他长于玄理,又是方镇佳选。宋明帝也称其“识局明济,有文武才”。

三、刘恢曾任车骑司马,赠前将军。

四、刘恢与袁乔交情甚好。

五、刘恢尚庐陵长公主,是晋明帝女婿。

根据这数条,可以再作出一点推论:刘恢与庾翼关系密切,任庾翼僚属,又是晋明帝女婿,为庾氏甥婿,桓温连襟。这样一来,庾翼写信给桓温时提到刘恢,很可能不是向桓温介绍自己新发现的人才,而是与他谈论一个双方都熟悉的人的工作表现,同时对此人作出全面性评价。虽然没有确实的证据,但从书信文句和情理两方面推断,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说到这里,读者不得不奇怪了。一个同时受到庾翼、王濛赏识的文武全才,又与名士首望刘惔同族,还联姻帝室,与桓温不但是连襟而且熟稔。这样的人物实在不该停留在车骑司马这个或可谓之要任、却不能独当一面的位置,即使不幸终于此职,以东晋南朝人好作家传的习惯,也不该没有一篇《别传》记录其生前事迹,反而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时,只能以晚出的宋明帝《文章志》为据来叙述其生平,而且即使《文章志》也只能对刘恢作出简括的评价,说得直白一些,便是无事实可纪。既无事实可纪,何来如是高名?况且,《晋书》称刘惔尚明帝女庐陵公主,以晋室之重礼法,公主就算改嫁,也无嫁与前夫同族之理。这又是怎么回事?

四、刘恢等于刘惔?

在以上的探索中,似乎有一个问题:载于《世说新语》且有高名的刘恢形象越来越难以成立。既然已经以假设打破了《世说新语》记载的刘恢形象,而且感觉还能自圆其说,那么是不是可以继续大胆假设下去呢?只要最终可以证实假设成立就万事大吉了。一种可能的假设就是:有高名而无事迹的刘恢和风流名士刘惔根本就是一个人,两人形象之所以会分化,原因在于名字的误写,而且从刘宋一直误到现代,甚至连刘孝标这样广读群书的注家都没能注意到这一点。

事实上,清人吴仕鉴在《晋书斠注》中已经指出了此点,而近人余嘉锡先生进一步发挥此说,详载于《世说新语笺疏》中卷下《赏誉第八下》“庾稚恭与桓温书”条笺疏,其论云:

《晋书·刘惔传》曰:“字真长,沛国相人也。”吴仕鉴《斠注》曰:“《世说》《德行篇》注引《刘尹别传》作沛国萧人。又赏誉篇注引宋明帝文章志曰:‘刘恢字道生,沛国人。’案本传云:迁丹阳尹。《隋志》亦云:‘梁有丹阳尹刘恢集二卷,亡。’本传云:‘年三十六。’《世说》注引《文章志》亦云三十六卒。是刘恢皆为刘惔之讹。惟一字真长,一字道生。或古人亦有两字欤?”

嘉锡案:刘惔传云:“尚明帝女庐陵公主。”而本书《排调篇》“袁羊尝诣刘恢”条云:“刘尚晋明帝女。”注引《晋阳秋》曰:“恢尚庐陵长公主,名南弟。”益可证其为一人。《佚存丛书》本《蒙求》“刘恢倾酿”句下李翰自注引《世说》曰:“刘恢字真长,为丹阳尹,常云:‘见何次道饮酒,使人欲倾家酿。’”案此事见本篇,作“刘尹云,见何次道”云云。而《蒙求》以为真长名恢,亦可为古本《世说》恢、惔互出之证。然孝标注书,于一人仕履,例不重叙。真长始末已见《德行篇》“刘尹在郡”条下。而于此又别引《文章志》,则亦未悟其为一人也。本书《言语篇》云:“竺道潜在简文座,刘尹问道人何以游朱门。”《高僧传》卷四《竺道潜传》作“沛国刘恢嘲之”云云。《刘惔传》不云“为车骑司马,赠前将军”,此可以补史阙。

嘉锡又案:《魏志·管辂传》引《晋诸公赞》曰:“刘邠位至太子仆。子粹,字纯嘏,侍中。次宏,字终嘏,太常。次汉,字仲嘏,光禄大夫。宏子耽,晋陵内史。耽子恢,字真长,尹丹阳,为中兴名士也。”所叙恢祖父名字,与本书《赏誉上》篇“洛中雅雅有三嘏”条及《晋书·刘惔传》并合。惟仲嘏之名,《赏誉上》作“漠”、《晋书》作“潢”为异耳。而真长之名,则一作恢、一作惔,其官又同为丹阳尹。然则恢之与惔即是一人,无疑也。

余先生此论甚长,但仅以尚主、籍贯及《隋志》、《三国志》裴注记载便断定刘惔必与刘恢为一人,感觉说服力尚有不足。事实上徐震堮先生在《世说新语校笺》中就认为上引“袁羊尝诣刘恢”条中的“刘恢”均为“刘惔”之误,而于“庾稚恭与桓温书”条不言刘恢之名有误,言外之意,刘恢与刘惔是两个人,只是“袁羊尝诣刘恢”一条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各版本都抄录错了而已。又二刘籍贯相同不足以否定二人实为一人,且《隋志》、裴注虽然均有可确定应为“刘惔”而误为“刘恢”者,也不能据此便认为《世说新语》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因此,要证明二人的同一性,还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而考察刘恢的历官赠官,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按前引“庾稚恭与桓温书”条注引宋明帝《文章志》,刘恢曾任车骑司马,赠前将军。《宋书》卷四零《百官志下》末尾列出一份官品,云“凡新置不见此条者,随秩位所视。盖右所定也。”这缺失的两字,一般公认为“”二字,则补全后该句为“……盖右所定也。”也就是说,这是一份西晋官品。而《宋书·百官志》末尾列出西晋官品,并特别指出“凡新置不见此条者,随秩位所视”,证明刘宋官员品秩是以西晋制度为本的,只有个别新置官员不在西晋官品包含范围内,才采用“品视某官”的方式标记。同时众所周知,刘宋官制直接承袭东晋,因此西晋、东晋、刘宋三朝的官品基本可以划上等号。按照这份官品看,车骑司马属于“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司马”,官第六品,而前将军则属于“诸征、镇至龙骧将军”的序列,官第三品。魏晋南朝赠官之制,赠官当与生前居官品级大致相等,第六品的车骑司马如果没有特别的表现如死于王事之类,是不可能超赠三品将军的,而司马为军府上佐,车骑又是重号,如果身为车骑司马的刘恢战死于外,史书中也应当提及,不可能无声无息。因此可以推断是,车骑司马只是刘恢历官的某个阶段,不是最终任职,其最终任职应当是三品左右的*。

既然说到车骑司马,那就看看刘恢生活的年代究竟有谁曾任车骑将军。刘恢受庾翼赞赏,被王濛青目,与袁乔友善,可能还是桓温的熟人。庾翼是刘恢上司,暂且不论,其他三人年辈应与刘恢相似。按王濛公元三四五年左右(永和初)卒,年三十九,已见前引;袁乔《晋书》卷八三有传,言平蜀后与桓温分道击破隗文、邓定之叛,寻卒,年三十六;桓温晋孝武帝公元三七三年(宁康元年)卒,年六十二,刘恢则当生于西晋怀帝公元三一二年(永嘉六年),公元三四五年(永和元年)时三十四岁。据此,则刘恢也应生活于穆帝朝前后,而其为庾翼所知,出仕应早在成康二帝之时。检《晋书》卷七《成帝、康帝纪》,成帝朝曾任车骑将军者有郗鉴、南顿王司马宗、东海王司马冲,康帝时任车骑将军的只有庾冰。按刘恢如与桓温年辈相近,成帝咸和元年尚是十几岁的少年,不可能任郗鉴或南顿王宗的司马;东海王冲任车骑将军在成帝咸和九年(按拜车骑时已十二月,应在公元三三五年(咸康元年)至公元三四零年(咸康五年),当时刘恢大概是二十多岁,依其逝世年龄算来比较可能;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任庾冰的司马,庾冰于康帝公元三四三年(建元元年)加车骑将军,公元三四三年(建元二年)卒,计算起来当时刘恢应该是三十出头。但如果三十出头尚为六品官的话,似乎很难在三十六岁做到三品*,因此该篇采刘恢为东海王冲司马的说法。东海王冲于成帝公元三三九年(咸康六年)迁骠骑将军,公元三四一年(咸康八年)卒,《文章志》言刘恢为车骑司马,不言转骠骑司马,或未随府而转,而是另任他职,或即出都为庾翼僚属,故庾翼作书与桓温,赞其才略。然自此以后刘恢任职经历即难以考证。

到了这里,读者暂时放下刘恢,回头看一下刘惔的任职经历。《世说新语·德行第一》“刘尹在郡”条注引《刘尹别传》,谓刘惔曾任司徒左长史、侍中、丹阳尹。又《初学记》卷十一引何法盛《晋中兴书》云(《太平御览》卷二二零所引同):刘恢,字真长。少清峻。与王濛为中书郎。时人以濛比袁曜卿。以恢比荀奉倩。这里“刘恢”显然是“刘惔”之误,则刘惔又曾任中书郎。

按《宋书·百官志》不言司徒长史官品,但言诸公府长史秩千石,从事中郎六百石,而公府从事中郎第六品,意公府长史司马应不低于第六品。桓温的谋士郗超自中书侍郎转司徒左长史,中书侍郎(即中书郎)五品,且于《宋书》所载晋官品中列于五品前列,则可知司徒左长史不低于五品;又前引王濛以司徒左长史求为东阳,晋制,郡国守相皆五品,东阳又非大郡,似亦可证明司徒左长史为五品官。依上文推测原理,刘惔为司徒左长史亦当在成康二帝时。成帝朝曾任司徒的只有王导和琅邪王司马岳二人,康帝时未任命司徒。按司徒府与他府不同,虽无司徒亦置长史及属僚,盖因其事务繁多,不可一日或缺。因此刘惔究竟为何人长史并不重要,但其在成康二朝间任此职则确定无疑。

在任司徒左长史之后,刘惔任过侍中、丹阳尹,按照《晋书》卷七三《庾翼传》记载,尚曾任征虏将军、义成太守、监沔中军事。作者认为刘惔应是先任侍中,然后以征虏将军出镇沔中,而非由司徒左长史直接出镇,原因在于东晋文武换职时尽量力求官品一致,如要鼓励文官任武职,军号相对原官或许会有所提升,但幅度有限。《晋书》卷七九《谢尚传》云:迁会稽王友,入补给事黄门侍郎,出为建武将军、历阳太守,转督江夏义阳随三郡军事、江夏相,将军如故。

按《宋书·百官志》黄门侍郎第五品,建武将军为“五武”之一,第四品,这大概是由于谢尚“辍黄散以授军旅”、行为值得鼓励的缘故,但也不过提升一级而已。刘惔出镇沔中,所带征虏将军军号在第三品,与侍中同阶,而司徒左长史据前推测应在第五品,一个五品官员骤以三品将军出居要地,未免资望太轻。然而,如果刘惔之前经历过侍中一职的话,这一迁升顺序就可以获得解释,因为侍中为清要之任,常在帝侧,位望甚重;又司徒左长史迁侍中的记载虽未检得,但郗超自司徒左长史迁散骑常侍却见于本传,而晋朝散骑常侍位望甚重,位次侍中而已,不似南朝之轻,则以司徒左长史迁侍中亦无不可。自此再以侍中加重号出镇沔中,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作者主张刘惔的升迁路线是中书郎——司徒左长史——侍中——征虏将军、义成太守、监沔中军事——丹阳尹。

不过,刘惔的历官也有问题,刘惔尚主后以驸马都尉奉朝请,见《晋书·职官志》,之后历官记载就直接从见于《初学记》所引《晋中兴书》的中书郎开始,可是驸马都尉虽然官第六品,但与中书郎这一要职之间轻重悬异,而中书郎关掌机要,并非仅凭某个权臣的意愿就可以超越用之,虽然刘惔声名极隆,也没有自驸马都尉奉朝请直升中书郎的道理。于是在刘惔的历官次序中出现了一个断层。然而,如果把刘惔与刘恢的历官结合起来看,就完全可以解释了。刘恢曾任车骑司马,这个位置正好与驸马都尉同是第六品,而且车骑司马为重号将军军府僚属,以此而言则不为轻;东海王冲为帝叔,位尊而无实权,以此而言亦不为重,正处季孟之间,刘惔自驸马都尉迁升车骑司马,其位稍重,于理可通。以年龄计之,刘任车骑司马应在其二十余岁时,也可证明此点。其解车骑司马后出都为庾翼僚属,深得庾翼好评,而不久还为中书郎,又是自六品晋至五品,似乎可以认为是受到庾翼赏识的结果。之后刘历迁司徒左长史、侍中、征虏将军义成太守监沔中军事、丹阳尹,终于丹阳尹任上,而丹阳尹正是三品官,与所赠前将军品级严密契合。这才是作者认为刘惔与刘恢为同一人的最重要原因。

另外,刘恢与王濛、袁乔、桓温等人相友善,袁乔姑且不论,王、桓也都是刘惔的好友。按理说,刘恢与刘惔同为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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