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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事中,我们之所以不惜笔墨地描写吴大妈为了替哥哥交书费而卖掉了自己心爱的头发的细节,绝不是出于任何煽情的需要,而是想展现传统的“重男轻女”的惯习是如何深深地嵌入了农村女孩的心中。

求名与为利——到底儿女谁在赡养农村老人(5)

在我们叙述的这个故事中,吴大妈并没有受到过明显的歧视性对待。她剪掉头发是主动的,没有人要求甚至提醒她去做,是她自己心甘情愿去做的。在这里,我们不能也不想排除吴大妈的个人因素在这个举动中的作用。但是,冷静地分析起来,我们也不想排除是农村“男孩偏好”观念内化的驱使。在她眼里,哥哥(男孩)才一直是她们家的骄傲,是她们家的希望和未来。可以说,吴大妈这个举动包涵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兄妹情谊,而更多是一种帮助哥哥完成光宗耀祖使命的责任感,所以她才会那样义无反顾。我们不知道这样分析是不是对吴大妈的一种不敬,但从吴大妈每次说起哥哥是她们村的第一个高中生的自豪感中我们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在现在的农村中,这样的故事仍在不断重复,除了具体内容可能有所不同之外,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没有什么差别,比如有许许多多尚未到法定劳动年龄就出去打工的女孩,这么做的目的很多人是为了帮父亲挣钱盖房子,以便给自己的哥哥或弟弟娶媳妇,她们在这么做的时候大都没有任何的怨言,一切为了别人,一切为了家中男人(父亲或兄弟)成了她们总的价值观。也许有人会有不同的意见,认为我们把中国妇女的奉献精神解释为“男孩偏好”的产物有点牵强附会,但只要你略微地深究一下,就会发现为什么单单是中国妇女,而不是中国妇女和中国男人或者干脆就是中国男人有这种奉献精神呢?我们认为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到社会生物学基础上是不妥的,应该充分地考虑到农村性别社会化的内容(特别是其中“重男轻女”部分)对农村女性自我意识的影响:也许吴大妈的行为本身具有个性,但是大多数农村女性却都有着为了家中的男性成员(兄弟、父亲、丈夫以及儿子)奉献的共性特征。

(三)生养与死葬

儿子承担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生养和死葬两项内容。“生养”指的是对父母生前的奉养,主要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项内容。“死葬”指的是对父母死后的安葬,必须由儿子们分担丧葬活动中的所有花费,一般情况下是在所有的儿子中平均分摊。在父母替兄弟们分家(即正式分家)时,父母会将儿子必须履行的基本赡养义务如口粮、油盐钱、看病花费、丧葬费等内容写入分家文书中,以后父母可以按照这一约定来监督儿子的执行情况,如果儿子不遵守,父母可以通过调解或上诉的方式来强制其执行。如果没有儿子,女儿是主要甚至全部的赡养者。即便有儿子,女儿也要经常回来看望父母。父母生病需要照顾时,更是义不容辞。因为女儿是父母生育和养大的,与父母的感情肯定要比媳妇与公婆之间的深厚,也比兄弟会体贴,不怕脏不怕累,照顾起来比较尽心。大家常说:“哪个媳妇愿意给公婆端屎端尿,愿意给他们洗澡抹身?这些还是得靠女儿。”如果嫁出去的姐妹对父母不管不顾,她的兄弟和娘家的亲戚、邻里也会对她很有意见。

在尽可能完整地叙述上述个案过程中,我们很容易给大家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女儿已经承担了大部的赡养义务,而儿子则除了最后承办葬礼之外(如果这也算是赡养的话)几乎“无所作为”。当然,这不是我们叙述这个个案的初衷和本意,我们在这里重点不是想“控诉”一个普通农村老人的儿子如何不孝,而主要是想通过叙述和分析这个个案,把现象中隐含的深层次问题呈现出来:在农村地区,儿子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具有的符号意义——“好名”,往往掩盖了女儿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的实际效用——“好命”。 。。

求名与为利——到底儿女谁在赡养农村老人(6)

说到女儿在农村老人的赡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恐怕会有不少人站出来反驳我们:列举出一大堆相反的例子来证明在农村现实生活中更多老人是依靠儿子养老;指责我们的研究只是针对个案,结论不具有代表性。当然,我们不会无视农村中一些老人依靠儿子养老这个现实。不过,我们之所以对这个个案进行这么深入的研究不是试图证明在农村地区只有女儿才能承担其赡养老人的义务,而更多是提醒大家注意,在农村(无论有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儿往往会成为赡养老人的主力军。也就是说,长期以来,在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解释框架和概念范式中,女儿赡养老人的事实被很大程度上人为地低估甚至忽略了。

我们认为,女儿养老的作用在农村老人的赡养过程中被低估或者被忽略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具体说来,这是与农村低成本的赡养方式以及他们对赡养概念的狭义理解分不开的。在农村地区,一个老人如果没有什么重大疾患的话(如果有,除非瘫痪,别的重大疾病也往往会因为子女无力负担高额的医药费,很快就会病亡),赡养起来是没有多大经济负担的,无非是家里多了一口人吃饭而已。因为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老人是少有花销的。所以,在许多的农村人看来,赡养义务无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是承担医疗费用,第二是支付丧葬费用,尤其是后者,往往被作为衡量一个人究竟赡养还是没有赡养父母的主要指标。

在上面的个案里,虽然我们不能排除当事人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但是他们怕背负“不孝顺”的社会污名,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另外,当地农民对赡养概念的理解也有着其特殊性,他们更多地把赡养理解为物质层面的供养,到时候给一点钱花,给一口饭吃,很少或从没有考虑过老人的精神需求。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我们认为,对于今天已经解决了温饱的农村老人来说精神需求的重要性要比简单地给钱大得多,而这种形式的赡养内容在农村养老的概念定义中被无情地删去了。这也就出现了一边是老人生前常年住在女儿家,而另一边却是在老人身后,因为谁在葬礼上花费多,而争论谁更有资格担当为老人“养老送终”的这个光荣称号。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殡葬习俗使然。葬礼在农民的心中,被认为是他们人生价值的衡量尺度,是对他们人生价值的总结,被看作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因此格外重视。仿佛葬礼越隆重,花费越多,死者的人生价值越大。相反,如果某人的葬礼不够气派,大家不仅感觉死者的子女对不起死者,没有恰当地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而且更多的是叹惜死者的命运不济,认为“死得不值”。这一点在城里人看来,好像比较难以理解,人都死了,折腾那些有什么价值,无论你葬礼办得多好,死者也不会见到了。但是在农村人的眼中,事情可就完全没有这么简单。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许多研究者对农村人生育男孩是为了“养老送终”的理解是片面的,他们只重视了养老部分,而忽视了另外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送终,在农村人眼里,后者并不比前者的重要性差。因为,在农村的风俗里,女儿是不可以送终的。即使事实上没有儿子,也要过继或者收养一个来完成他们人生的最后一件大事。据我们观察和理解,在农村里,一些开明人士现在基本上已经能够在养老问题上做到儿子、女儿一视同仁,但是在送终的问题上,却完全依靠儿子,这可能是比简单的养老顾忌使他们偏好男孩的更深层次原因。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求名与为利——到底儿女谁在赡养农村老人(7)

(四)赡养问题上的“潜规则”

在吴大妈的故事中,还有一个细节我们很感兴趣,那就是为什么像吴大妈这样一个善良和孝顺的人为什么会总盼望着哥哥把母亲接到城里去住呢?是吴大妈为逃避或减轻负担吗?显然不是,是真的为了让母亲住一住楼房,享受一下城市气息,当然不能排除有这方面的考虑,但这也不是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吴大妈那样一个受传统农村观念影响甚深的人,认为老人只有住在儿子家里才是最合适的、最名正言顺的,哪怕为此她在经济上或者精力上付出再多,她认为也是值得的。而住在女儿家里,无论再好,也终究不是自己的家。

对于吴大妈的这番道理,我们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和依据来驳斥她。因为你如果从吴大妈成长的环境方面思考,她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农民是理性的,农民更是爱讲求面子,甚至老人在儿子家还是女儿家过年都会是一个“原则性”的大问题。所以每到进入腊月,吴大妈总是盼望着母亲能够被兄弟们早日接回去,那样,她就可以自豪地向外人宣示:看,母亲是有儿子的。而且接走得越早,吴大妈的这种自豪感越强。我们也知道这里面可能还有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在影响着吴大妈及其兄弟们的思维和行为,如让老人在女儿家过年对年轻一代不利,会影响某些人的运气等等。

当然我们不能指责吴大妈迷信,也不能指责吴大妈老旧,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正是这些“陈规陋习”组成了所谓的“潜规则”,有效组织着农村人们在老人赡养上的职责分配、时间安排等等。我们不敢想象,假如哪一天这些最有农村气息的“潜规则”被现代化了,农村老人的命运会如何?一些具有革命浪漫色彩的养老院会成为农村老人的选择吗?

三、故事的文化人类学解读

目前,我国很多的农村地区都流传有儿子养老或者不养老的故事,在被言说的过程中,这类故事不自觉地在农民心中建构着“儿子养老”或“儿子应该养老”的观念。因此,很多人(不仅农民,而且包括研究者)想当然地认为儿子是农村老人养老的主力军,甚至是唯一的力量。有人甚至依此来解释农民的生育实践,他们在分析农民生育实践上的“男孩偏好”时,给出的解释性结论居然也是“在农村没有儿子不行,老了没有人养”等等,这些观念似乎已经成为了分析解释农民养老和农民生育的一个不需要证明的“公理”。 有学者在回顾农民生育研究的状况之后指出,现实中不少从需求(或者动机、意愿、目的)的角度对农民的生育行为进行分析的研究,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农民的生育动机(主要是生育男孩的动机)就是为了日后的养老。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农村果真只有儿子才能承担赡养义务吗?当然,在众多的研究中,不同的声音我们也可以听得到。比如,陆益龙在《生育兴趣:农民生育心态的再认识》中认为,农民生男孩不是为了养老。他的前提假设是“养儿防老”是一种从成本效用出发的经济行为,既然农民养儿明显是一种亏本买卖,那么农民非生儿子不可就不是出于养老的考虑。尽管我们不同意他论证的过程和方式,但是,我们还是认为他却不经意间讲出了农村老人赡养的部分事实。也就是说,在我国目前一些地区的农村养老实践中,儿子往往只是名义上的“赡养者”,而实际上许多的赡养事务是要靠女儿来承担。在对“养儿防老”的认识上,现实价值和符号意义是割裂开来的。

我们知道,在长期的社会学以及社会人类学研究过程中,真实(现实)和符号的关系一直都是研究的热点。西方后现代主义大师布什亚就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位。他认为,曾经有一段历史时期,符号是与物体直接相联系的,现在这种联系已不复存在,符号与真实之间不再存有对应、透明的直接关系,符号不再标示任何现实。他说,到了这个阶段,符号不再指向任何主观或客观的“现实”,而只是指向它们自身的逻辑,与符号相关联的只是其他符号,符号本身是自由的、中立的和相对性的,因此,它们的意义也只能在这些符号之间被发现。布什亚对于个人商品消费的评论也许能很形象地说明这一点。我们消费和购买的难道是商品真正的效用吗?根据布什亚的说法,个人在商品消费过程中,并不是真的要去选择、购买或使用商品,而是要借对商品影响得到想象式的乐趣,并满足现实生活中无从遭遇到的经验,这可被认定是一种心灵式的享乐主义。个人借消费行为去获取他人钦羡的眼光即本身最大的满足,在身、心、灵三方面都获致满足之后,消费这个名词就不再是单纯的消费了,而是加诸了观念及习性的购买。

布什亚还认为在现代世界中,符号所模塑出的世界就是真实。这种真实不仅已经取代原有之真实,而且更超越了它。这就可以解释“养儿防老”的现象:儿子已经不再担负实际的养老责任,只是成为一种符号,一种和实际赡养过程无关的符号。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农村老人事实上是常年住在女儿家,尽管他们很不愿意被人们这么说。但是在他们的观念中,被儿子赡养已经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这也正如很多农民嘴上都说“养儿为了防老”,但在他们心里,“谁不知道小子(儿子)根本靠不得,小子(儿子)也不过是(为了)个名嘛……还不是为了那一阵好看(葬礼上只有儿子可以打幡抱罐)”。由此,我们也就能够对于坊间许多关于“养儿防老”的争论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就是说如果不把儿子在养老过程中具有的符号价值意义考虑进去的话,那么“养儿防老”也许根本不可以单独成为农民“男孩偏好”的现实借口。换句话说,农民眼里的生育或偏好男孩在实质上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出于养老的现实效用考虑,而更多是追求一种与养老无关的符号意义,是求名而非为利。

标定与认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乡村表达(1)

一、故事

小拉拉是李大叔唯一的儿子,准确地说,他是李大叔的养子。小拉拉的生身父母究竟何许人也,一直是个谜。小拉拉今年八岁了,但生就一副典型南方少数民族的面孔,身高也就北方男孩五六岁孩子的样子。于是在李大叔这个男性成员平均身高都很魁伟的北方家族中,人们都习惯叫他小拉拉(在农村,这是一种昵称,比如狗剩、拴住之类),至于他的正式名字却慢慢很少有人说、有人用了。

小拉拉是大概只有六七个月大的时候来到李大叔家的。人们不好说小拉拉是犯罪分子拐骗来的,因为没有证据(据把小拉拉带来的那个女人讲,她是受人之托给孩子找条生路,小拉拉的父母在一场事故中都死了)。在这里无须探究那个女人说的话的真伪,反正人们都知道那个女人临走的时候要了李大叔大概六千元钱,说是路费。鬼才相信,这笔钱足可以去一趟美国了。

小拉拉来到李大叔家时,李大叔已经有了三个女儿,当时最小的女儿大概也有十岁了,反正在人们的印象中,李大叔当时算是一个典型的无儿户,李大叔平时的所作所为似乎也非常符合农村人们对无儿户男人的定义:有钱就花,有空就玩,从不为日后的生活而计划和盘算。甚至当时村里好像有这么一句话,说某个人像李三儿(李大叔的名字)似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人很不过日子,与大多数为了给儿子挣钱、盖房子、娶媳妇的农民形象太格格不入了。此外,在人们看来李大叔好像对人们的负面评价满不在乎,最起码没有表现出人们认为应该表现出的“知耻而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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