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破的衣衫脱下,只穿着个里衣盘坐在地啃兔子腿,肉是好的,就是没带盐,毫无滋味可言,不尽感慨道:“电视剧真是够坑蒙拐骗的,奔袭三千里头发丝都不乱一根。唉,再看看你我二人,都快成丐帮弟子了。” 宋赟翻了个白眼,“去年与锦衣卫骑马赶路,大腿两侧磨得血肉淋漓,血混着磨下来的碎肉,肉与里裤粘连,那才是钻心之痛,现在就脏了点倒也还好。我们锦衣卫行帝王之事,也要保持体面,路上赶路都穿着常服,待要到府城还得换上官服进城。” 他一直觉得殷怀山这厮运道好,虽说最初艰难了点,但今后只会越走越顺。江湖上腥风血雨,但只要保持初心,也能活得潇洒自在。看了看手掌中练刀的老茧,即便勤耕不辍,但也无法弥补天赋的不足。 两人待马儿休息好,便上马赶路,夜晚无月便裹衣露宿而眠,月色大亮也得...